為規范和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項目管理,有效保護江西省野生動植物資源,江西省林業局制定《江西省野生動植物保護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尤其是在去年,我國組織召開了《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主旨講話,提出要支持發展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事業,為進一步加強我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自2021年起中央對我省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在資金上給予了大力支持,國家、省里針對項目管理在資金管理、項目庫建設、檢查驗收、績效考核等方面,陸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新形勢需要,著力項目庫建設,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制定《辦法》,進一步明確支持方向,規范項目申報、項目實施、項目驗收、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制定依據
《“十四五”林業草原保護發展規劃綱要》《財政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修訂<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林業草原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的通知》《江西省林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江西省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一)申報支持范圍。包含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及其生長環境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預警、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致害野生動物種群調控及損害補償及其他等6個方向。
(二)申報主體。項目申報主體須為法人單位并具備以下條件:申報項目符合支持范圍;具有項目的組織、協調、實施能力;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和項目實施必要的基礎條件;具備相應技術人才隊伍或者科技支撐隊伍。
市級層面項目申請單位申請市域內跨縣(市、區)實施項目;縣級層面項目申請單位申報縣域內實施項目。
(三)申報方式。野生動植物保護項目有因素法和項目法相兩種申報方式。因素法申報的項目,由省林業局會同財政廳統籌安排。項目法申報的項目,由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域內項目申報,并將申報材料匯總后轉報省林業局。省直單位相關項目,直接報送至省林業局。
(四)申報材料。由項目申請單位組織編制《江西省野生動植物保護項目申報書》,內容包括立項依據、建設內容、實施期限和范圍、投資估算和績效目標等。
(五)評審方式。省林業局收到項目申報材料后,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意見,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擇優篩選、排序后,上報省林業局、省財政廳,申請納入項目儲備庫。列入項目儲備庫的項目,立項時優先支持。
(六)項目立項。省林業局、省財政廳根據下達資金額度,從項目儲備庫挑選確定年度內的實施項目。
(七)項目實施。對確定實施的項目,通知實施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項目實施方案由省林業局審定。項目實施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資金管理規定,采取自主實施、組織招標、政府采購等方式實施野生動植物保護項目。
(八)項目監管。由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實施的日常監管工作,對不符合項目實施方案內容和技術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提出停工要求,省林業局可以采取取消其下一年度資金安排的措施。
(九)檢查驗收。項目實施結束,由項目實施單位提交項目完成總結報告,提出項目完工驗收申請,省林業局根據實施單位驗收申請,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組織相關部門履行驗收手續。
轉自江西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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