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我市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力度,提高城鎮建設管理水平,提升城鄉群眾生活品質。近日,我市印發了《樟樹市創建衛生城鎮工作實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對《實施方案》作如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及政策依據
當前,我市國家衛生鄉鎮、省級衛生鄉鎮覆蓋率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市衛生城鎮創建步伐,根據《國家衛生城鎮評審管理辦法(2021版)》《江西省創建國家衛生城鎮工作實施方案(2022-2024年)》(贛府廳字〔2022〕29號)、《江西省國家衛生縣(鄉鎮)評審管理辦法(2022版)》《宜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創建衛生城鎮工作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宜府辦字〔2022〕82號)等文件精神,市衛健委在溝通并征求各地和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經過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辦審定印發了此《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一)市中心城區(含張家山辦事處、大橋辦事處)2024年底達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目標。
(二)樟樹市閣山鎮通過國家衛生鄉鎮復審。
(三)先行推薦昌傅鎮、觀上鎮、吳城鄉、劉公廟鎮、經樓鎮5個鄉鎮創建省級衛生鄉鎮,再和臨江鎮、店下鎮、永泰鎮3個省級衛生鄉鎮齊創國家衛生鄉鎮,力爭全市國家衛生鄉鎮覆蓋率達30%以上,省級衛生鄉鎮覆蓋率達50%以上。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以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統領,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突出創建重點,以點帶面,提高我市國家(省級)衛生城鎮覆蓋率。《實施方案》共五個部分。
第一、二部分明確指導思想和創建目標。強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三比三爭”總體要求,加快推進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力爭在2022-2024周期,完成全市國家衛生鄉鎮覆蓋率達30%以上,省級衛生鄉鎮覆蓋率達50%以上目標。通過衛生城鎮創建活動,進一步提升城鎮功能品位,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增強全市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部分明確創建內容。國家衛生城鎮創建工作按照全國愛衛會2021年下發的《國家衛生城鎮評審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衛生縣標準》《國家衛生鄉鎮標準》組織開展,主要包括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環境衛生、生態環境、重點場所衛生、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等七方面內容。省級衛生城鎮創建工作按照《江西省衛生縣城(鄉鎮)標準》組織開展。
第四部分明確了創建步驟。明晰了國家衛生城鎮復審采取線上評估和現場評估的工作方式,列明了國家衛生縣(鄉鎮)創建工作的7個時間節點,包括創建計劃申報、市級評估、調研指導、資料評估、現場評估、社會公示、命名等,提出了省級衛生縣(鄉鎮)創建工作要求。
第五部分明確了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視,強化保障。要把國家(省)衛生城鎮創建工作作為健康江西行動考核評價指標,列入綜合考核內容。要把衛生鄉鎮創建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有力保障。二是細化任務,壓實責任。要緊扣新版測評體系,科學制定創建方案,完善考核機制,明確任務分工,把握時間節點,做到有計劃安排、有目標要求、有獎懲辦法。三是廣泛宣傳,凝聚共識。要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廣泛開展創建宣傳活動,聚焦創建重點,破解民生難題,暢通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解讀人:黎興遠 聯系方式:0795-71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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