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樟樹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樟樹市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樟府發〔2022〕號,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現對《試點方案》出臺背景和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加快推進健康樟樹建設,鞏固我市省級衛生城市創建成果,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進一步提升人民健康生活品質,根據全國愛衛辦、健康中國行動推進辦《關于印發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建設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全愛衛辦函〔2021〕10號)《宜春市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宜府發〔2022〕5號)精神,我市確定為重點推進試點縣市,結合樟樹實際,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試點方案》。
二、政策依據
(一)《關于印發<2021年健康江西行動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健康江西辦發〔2021〕11號);
(二)《宜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春市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宜府發〔2022〕5號);
(三)《關于開展2021年健康宜春行動現場考核工作的通知》(宜健推委辦發〔2021〕20號)。
三、目標任務
到2022年6月,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項目健康影響評價方法、路徑、工具基本建立,至少選擇1個公共政策和1個重大民生項目開展健康影響試點評價,到2022年底,評價運行體系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評價試點工作提質擴面,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項目提交評價覆蓋率逐步提升,評價試點工作成效明顯。
從2023年起,全面推行健康影響評價工作。
到2030年,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項目的提交評價覆蓋率逐步達到50%以上,其中城市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以及政府投資的重大民生工程評價覆蓋率達到100%,健康影響評價信息系統全面推廣運行。
四、試點范圍
全市范圍內。
五、主要內容
《試點方案》主要由五個部分組成,包括總體要求、評價路徑、實施計劃、保障機制和領導小組名單。
(一)總體要求。將健康影響評價和干預列入各部門制定公共政策的全過程,納入重大民生項目實施的前期規劃,把“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和治理的各方面,發揮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項目對公眾健康的導向作用,切實維護廣大市民健康權益。
(二)評價路徑。各部門在擬定公共政策,實施重大民生項目時,同時提交市健康評價辦(設在市衛健委)進行評價備案,健康評價辦采用(2+X)模式組建評價專家組,按照篩選、評價、建議與報告、監測與評價四個基礎步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具體分為:部門初篩、提交登記、組建專家組、專家組篩選、分析評估、報告與建議、提交備案、評價結果使用和監測評估九個階段。
(三)實施計劃。評價試點工作主要分三個階段實施,2022年3月—6月試點評價階段,主要是制定試點方案,搭建組織架構、選取典型案例開展評價實踐。2022年7月-12月,完善提高階段,及時總結經驗和案例,優化評價路徑和工具,重點選取“十四五”規劃中的政策和項目開展評價。2023年起,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到2030年提交健康影響評價的公共政策、規劃和項目覆蓋率逐步達到50%以上。健康影響評價工作提質擴面,工作運行體制機制基本完善。
(四)保障機制。主要包括建立工作機制、構建工作網絡、組建專家委員會、建立激勵考核機制、加大宣傳力度等五個方面,明確市政府是實施評價制度的責任主體,市政府辦負責提供公共政策評價清單,市發改委負責提供重大民生項目評價清單,市衛健委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支持,市財政局負責健康影響評價工作的經費保障,其他各有關部門按照方案要求提供并執行各自職責范圍內的評價政策和評價項目。參照省、宜春市做法,把健康影響評價工作納入健康樟樹建設考核指標和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
(五)領導小組名單。宜春市作為健康影響評價唯一國家試點城市,我市又確定為宜春市重點推進試點縣市,全國愛衛會新修訂的國家衛生城市國家衛生縣標準(2021版)(全愛衛發〔2021〕6號)文件明確,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建設工作是新標準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成立了由陳鈺市長擔任組長,四套班子有關領導為副組長,主要職責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樟樹市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建設國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健委。
解讀人:宋瑋
聯系方式:0795-71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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