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據
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和《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4〕36號),以及中央、省、市環保督察組對養殖污染整治的要求,通過調查樟樹市畜禽養殖業現狀,樟樹市2016年編制了樟樹市畜禽養殖“三區”劃定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全國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電視電話會議和2019年9月6號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召開的規范性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視頻會精神,按照樟樹市人民政府和宜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在全省開展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 促進生豬生產發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贛環土壤〔2019〕18號)指引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對2016年樟樹市“三區”劃定成果進行調整。
二、環境質量工作目標
以建設“綠色樟樹,生態樟樹”為目標,以穩步改善畜禽養殖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依托,以維護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良好生活環境和身心健康為出發點,以推進畜禽養殖方式轉變和控制畜禽養殖業排泄物排放量為主題,以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和節約型畜牧業為方向,結合樟樹市實際,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
三、重點任務
1.按規范調整禁養區
樟樹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涉及的工作范圍為全域面積共1291平方公里,規范調整后的畜禽養殖禁養區面積146.3241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11.33%。對比2016年的禁養區總面積1153.8016平方公里,減少了1007.4775平方公里,減少面積中最多的類型為基本農田保護區。
2.厘清調整后禁養區分布情況
樟樹市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后主要分布在大橋街道辦事處、福城街道辦事處、淦陽街道辦事處、鹿江街道辦事處、張家山街道辦事處、昌付鎮、店下鎮、閣山鎮、觀上鎮、黃土崗鎮、經樓鎮、臨江鎮、劉公廟鎮、洋湖鄉、義成鎮、永泰鎮、洲上鄉,面積最多的為店下鎮,主要原因是店下鎮劃入符合要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最大,其總禁養區面積56.76平方公里,占整個樟樹市禁養區面積的38.78%。最少的為觀上鎮,面積為0.3733平方公里,占總面積的0.26%。
四、保障措施
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市委副書記、市長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宣傳部、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公安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水利局、供電公司、各鄉鎮等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明確責任分工。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是保護和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證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本依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有序推進工作落實
解讀人:章平 聯系方式:0795-716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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