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持之以恒推動鄉鎮綜合文化站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四方面13項主要任務,其中包括統籌文旅綜合性資源等任務。
《方案》明確,在鄉村文化和旅游資源豐富的鄉鎮發展鄉村旅游,拓展鄉村研學、文化體驗等新業態,依托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鄉村文化旅游服務中心,提供鄉村旅游、鄉土文化展覽展示、宣傳推介等服務,打造具有鮮明特色的鄉村文化和旅游品牌。依托鄉鎮綜合文化站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搜集、整理和保護,鼓勵在鄉鎮綜合文化站設立傳承所、展示廳、傳承體驗所(點)、代表性傳承人工作室等,開展非遺展示、體驗教學等服務,鼓勵鄉鎮綜合文化站參與非遺工坊建設,助力鄉村振興。
《方案》提出,圍繞傳統節日,組織開展特色民俗活動,常態化開展“四季村晚”活動,打造富有地域特色、融合農文旅體的鄉村文化旅游節等節慶活動品牌。實施公共文化新空間行動計劃,打造“小而美”的鄉村公共文化新空間。組織實施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文化產業特派員支持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文化帶頭人優先納入專項培養支持。開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培育一批扎根鄉村的文化志愿服務團隊。
《方案》聚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充分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為推進鄉村文化振興、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貢獻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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