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運行評價、監督管理等工作,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及創新平臺的建設工作,形成資源要素聚集的區域創新新格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及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修訂了《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背景
《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贛工信規字〔2020〕2號)在實施過程中發現有些工作需優化。
二、總體情況
《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修訂立足于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運行、監督管理工作現狀,在深入學習國家、省級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通過充分的調研,并經過反復醞釀,研究草擬《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個人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基礎上,經充分采納合理意見建議及完善修改后,最終形成《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審議稿。
三、主要內容
《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贛工信規字〔2025〕3號)共六章二十九條。
(一)第一章總則(共4條)
主要闡述制定《江西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依據和目的,明確企業技術中心定義,確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原則,確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責任單位等。
(二)第二章認定(共6條)
明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依據、認定基本條件、認定流程、母公司與子公司技術中心調整依據等。
(三)第三章運行評價(共5條)
明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流程、運行評價結果分級依據等。
(四)第四章監督管理(共5條)
明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調整、撤銷、更名等相關事宜的具體事項。
(五)第五章鼓勵政策(共4條)
明確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的鼓勵政策。
(六)第六章附則(共5條)
明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管理體系內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與運行評價、生效實施日期、原辦法的廢止及辦法解釋權歸屬等。
(來源:省工信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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