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落實省廳、市局“關于傳發新修改《江西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宣傳貫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全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嚴格規范旅館業經營秩序,遏制和防范各類違法案件發生,確保旅館業規范、安全運營,8月12日,樟樹市公安局由治安大隊牽頭,組織行政服務科、城區各派出所、臨江派出所、全市旅館業主或負責人召開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會議。
會上向旅館業主或負責人重點解讀新修改的《江西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一是開辦旅館業許可證申請、事項變更需提供的材料清單、示范文本及告知承諾必須真實;二是旅館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在前臺、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公共區域按照相關標準安裝公共安全視頻,視頻圖像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三是旅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查,防范非法拍攝、窺視、竊聽他人隱私,需建立“防偷拍”工作制度、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及培訓,將“防偷拍”檢查納入每次客房打掃交接記錄,發現可疑人員或裝置立即報警;四是旅館應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和訪客登記制度,嚴格落實“四實”登記和公安機關關于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五個必須”、可疑情況報告制度,切實防范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五是旅館在房間內禁止放置標有“按摩”、“SPA”、“足浴”及內線短號或聯系電話是有關“按摩”、“SPA”、“足浴”等字樣的牌子、宣傳冊、名片等。
下一步,樟樹市公安局將強化對旅館業的監管和檢查力度,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涉旅館業違規、違法經營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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