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水利局水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 ||||||||||
序號 | 行政處罰 決定案號 |
案件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違法企業社會統一代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樟水罰決〔2022〕001號 | 敖小強在贛西堤水利工程保護范圍內非法開采地下資源案 | 敖小強 | 個人 | 敖小強 | 2022年10月4日,敖小強在贛西堤水利工程保護范圍內非法開采地下資源,非法取土面積達20平方米左右,總計運走10車砂土,累計150噸左右,賣出獲利8600元 | 1.責令整改恢復原狀、罰款3.4萬元。 《江西省水利工程條例》第三十八條 |
主動履行 收到處罰決定書15個日內 |
樟樹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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