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查,省榮軍優撫醫院樟樹醫院存在重復收費、串換收費、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超標準收費、過度檢查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醫保基金217413.7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宜春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由當地醫保部門追回涉及違規醫保資金217413.7元,處以一倍行政處罰217413.7元,并責令限期整改。目前,處罰已到位。
2.經查,樟樹民康精神病專科醫院存在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醫保基金92173.58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宜春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由當地醫保部門追回涉及違規醫保資金92173.58元,處以一倍行政處罰92173.58元,并責令限期整改。目前,處罰已到位。
3.經查,樟樹安康精神病專科醫院存在串換項目、過度診療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醫保基金96927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宜春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由當地醫保部門追回涉及違規醫保資金96927元,處以一倍行政處罰96927元,并責令限期整改。目前,處罰已到位。
4.經查,樟樹藥都殘疾人康復托養中心精神病醫院存在過度診療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醫保基金203970.4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宜春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由當地醫保部門追回涉及違規醫保資金203970.4元,處以行政處罰70441.6元,并責令限期整改。目前,處罰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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