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宜春市生態環境局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宜)樟環罰〔2024〕18號
被處罰對象名稱:樟樹市旭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82MADGC1TP2A
法定代表人:李小華
主要違法事實:未批先建
行政處罰結果:處以罰款人民幣肆仟壹佰肆拾伍元(4145元)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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