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宜春市自然資源局和樟樹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持續推動行政執法工作,堅持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部15號令)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2023年度查處違法用地17宗,處罰金額1955.67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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