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
樟社險催告字﹝2025﹞第3號
樟樹市恒勝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2月18日通過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關于償還支付楊白兔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現催告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書后十日內償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1577893.43元(大寫:壹佰伍拾柒萬柒仟捌佰玖拾叁元肆角叁分),繳至指定賬戶(戶名: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樟樹支行;賬號:14083101040000123),逾期仍未履行義務的,我中心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三日內,向我中心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因你公司不在注冊地址生產經營且無法聯系,采用了多種方式均無法將本催告書送達你公司,現依法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單位地址:樟樹市杏佛路61號
聯系電話:0795-7362591
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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