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計劃》提出,到 2030 年,適應學齡人口增長的普通高中教育資源供給機制進一步完善,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優質普通高中教育的愿望。《行動計劃》明確,科學優化資源配置,加快擴大公辦學位供給;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健全師資隊伍建設機制;加大省、市兩級對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縣中的投入支持力度,優化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按標準足額撥付生均公用經費;整治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禁止搶挖縣中優秀校長和教師;推動高中特色多樣發展,持續優化職普結構,推進職普協調發展。《行動計劃》提出教育資源擴容、辦學條件改善、課程教學提質、教師隊伍提升、教育數字化賦能、辦學體制機制改革深化、辦學規范化、對口幫扶八大行動。明確及時補充縣中緊缺薄弱學科教師,鼓勵城區高中優秀教師到縣中支教,“優師計劃”等項目向縣中傾斜,培養一批縣域普通高中領軍教育教學人才;要求以省為單位明確高中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寒暑假時間,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集中上課補課或組織測評,嚴禁省屬、省會城市高中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
(教體局 李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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