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贛發改價管〔2022〕470號)和宜春市發展改革委、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貫徹落實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的地方,應執行同一供水價格。經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從2025年1月1日起將鹽化基地工業用水價格由0.75元/噸調整為1.50元/噸,今后按照《關于調整樟樹市供水公司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樟發改字〔2024〕18號)分步調整。即:2025年3月1日起調整至1.75元/噸;2026年3月1日起調整至2.00元/噸。原鹽化基地附近村民用水價格由0.75元/噸調整為1.00元/噸,其他今后接入市政供水管網居民用水價格按1.40元/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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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樹市供水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