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府辦字〔2023〕2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等要求,按照《江西省貫徹落實國家統計督查“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及《宜春市貫徹落實國家統計督查“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統計數據質量自查自糾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關于引進中國醫藥工業的扶持獎勵政策(修訂版)》等19個涉統文件進行了清理。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繼續有效的文件
1.《關于引進中國醫藥工業的扶持獎勵政策(修訂版)》(樟辦發〔2022〕83號);
2.《樟樹市數字經濟產業園入園管理辦法(試行)》(樟辦發〔2022〕85號)。
二、修改完善后重新印發的文件
1.《樟樹市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爭先創優獎懲工作規定(試行)》(樟辦發電〔2022〕49號);
2.《樟樹市關于深入推進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全力打造“數字藥都”的實施意見》(樟辦發〔2022〕20號);
3.《關于振興“中國金屬家具產業基地”全面推動金屬家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二十條實施意見》(樟辦發〔2022〕32號);
4.《樟樹市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若干規定》(樟辦發〔2022〕46號);
5.《樟樹市關于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若干措施》(樟辦發〔2022〕63號);
6.《樟樹市服務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樟辦發〔2022〕67號);
7.《關于加快推進“中國藥都”振興的實施意見》(樟辦發〔2022〕77號);
8.《樟樹市加快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樟辦發〔2022〕78號);
9.《樟樹市建筑業和房地產企業申規入統工作實施意見》(樟府辦發〔2022〕2號);
10.《樟樹市服務業企業申規入統工作實施意見》(樟府辦發〔2022〕4號);
11.《樟樹市建筑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樟府辦發〔2021〕15號);
12.《樟樹市關于做強實體經濟推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樟府辦發〔2022〕64號);
13.《樟樹市切實穩住經濟基本盤全力推進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接續措施》(樟府辦發〔2022〕78號);
14.《樟樹市促進商貿消費提質擴容三年行動方案》(樟府辦發〔2022〕79號)。
三、廢止的文件
1.《關于積極有效應對疫情幫扶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的若干政策措施》(樟府字〔2022〕20號);
2.《樟樹市經濟運行監測工作機制(試行)》(樟府辦發〔2022〕33號);
3.《樟樹市開放創新強攻工業沖刺千億園區五年行動方案》(樟辦發〔2022〕44號)。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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