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操作細則(2023年修訂)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佛府〔2021〕12號)(下稱《若干措施》)要求,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修訂本操作細則。
一、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
(一)定義
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是指制造企業內外部通過對數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有效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協同,構建一個全新的數字化規劃、決策、執行智能制造體系,從而實現工廠全部業務流程一體化運作,在生產、經營、設計、決策、產品以及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較突出的示范作用的企業。此次申報的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共分一級、二級、三級,共計三個等級。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制造業企業。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申報單位已制定完整的數字化智能化工作制度,建立了專項組織實施機構,編制了專項發展規劃。
1.4申報企業通過開展系統集成、數據互通、人機交互、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優化等手段,實現對多個數字化車間的統一管理與協調生產。
1.5申報企業項目實施地在佛山市內,且一級、二級、三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應分別滿足下列要求。
1.6一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需滿足以下要求:
1.6.1固定資產累計投入不低于5億元,智能制造裝備、系統和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5000萬元;
1.6.2企業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30億元;
1.6.3企業實施數字化智能化工廠建設后財務和運營效益提升不低于20%;
1.6.4具有良好的數據采集和應用基礎,數字化設備數量占生產裝備總數量的比例不低于70%或數字化設備資產占生產裝備總資產的比例不低于70%,設備聯網率不低于70%,其中數控設備應實現100%聯網;
1.6.5主要聚焦于工廠內部或產業價值鏈上數字化應用,并至少在一個方向上有深入的數字化應用實踐。在工廠內部應用場景包括通過信息化系統(如MES)實現了數字化裝配和加工、數字化設備維護、數字化績效管理、數字化質量管理等;在產業價值鏈間應用場景包括通過信息化系統實現了供應商網絡的全連接、端對端產品開發、端對端規劃、端對端交付、客戶連接性等;
1.6.6企業所屬集團或自有工廠擁有不少于1個可擴展的技術平臺,且平臺需有完整清晰的業務架構、數據架構,并采用先進的技術體系,為整個工廠的數字化轉型提供技術保障,并在上一項要求所列的應用場景中有不少于3個方向深入的實踐(如工廠建設有生產全流程數字孿生體,通過數字孿生實現設備的全天候智能維護,保證設備安全平穩運行);
1.6.7在創新商業模式(如小批量個性化定制)、產能釋放(數字化與柔性生產相結合,提高生產力)等方向奠定基礎,并在相關領域取得應用實效;
1.6.8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7二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7.1固定資產累計投入不低于5000萬元,智能制造裝備、系統和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1500萬元;
1.7.2企業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2億元;
1.7.3企業生產制造流程能夠達到較高標準化,擁有自動化生產線;
1.7.4工廠網絡條件滿足工廠數字化實施部署需求;
1.7.5具有良好的數據采集和應用基礎,數字化設備數量占生產裝備總數量的比例不低于60%或數字化設備資產占生產裝備總資產的比例不低于60%,設備聯網率不低于60%,其中數控設備應實現100%聯網;
1.7.6能夠基于物聯網技術實施設備能耗的實時在線檢測和控制,并實現現場數據采集、過程監控、設備運維與產品質量跟蹤追溯、優化控制和集約化生產;
1.7.7通過信息化系統(如MES)優化企業生產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并實現了生產系統的實時監控,以數字化手段實現工廠生產操作、生產管理、管理決策三個層面全部業務流程的閉環管理,構建一個全新的智能制造體系;
1.7.8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7.9降本提質增效的效果明顯,包括運營成本降低、生產效率提高、產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必須提出不少于5項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標。
1.8三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8.1固定資產累計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智能制造裝備、系統和軟件累計投入不低于1200萬元;
1.8.2企業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
1.8.3企業生產制造流程能夠達到基本標準化,擁有自動化生產線;
1.8.4工廠網絡條件滿足工廠數字化實施部署需求;
1.8.5具有良好的數據采集和應用基礎,數字化設備數量占生產裝備總數量不低于50%或數字化設備資產占生產裝備總資產的比例不低于50%,設備聯網率不低于50%,其中數控設備應實現100%聯網;
1.8.6能夠基于物聯網技術實施設備能耗的實時在線檢測和控制,并實現現場數據采集、過程監控、設備運維與產品質量跟蹤追溯、優化控制和集約化生產;
1.8.7通過信息化系統(如MES)優化企業生產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并實現了生產系統的實時監控,以數字化手段,實現工廠生產流程的閉環管理;
1.8.8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8.9降本提質增效的效果明顯,包括運營成本降低、生產效率提高、產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必須提出不少于3項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標。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將采取書面評審、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一、二、三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采用競爭性分配方式進行獎補,獲評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1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各級不設數量限制,但每年獎勵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不超過30家。
2.企業在申報時勾選意向申報的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等級并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項目審核時根據企業意向及實施情況確定獲評企業的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等級。單個企業在同一個申報周期內僅可申報一、二、三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中的一類。
3.鼓勵企業探索5G技術在生產制造中的應用場景,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應用5G技術的申報項目。
4.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良好且入選世界經濟論壇“燈塔工廠”的制造業企業,按一級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5.未驗收的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建設內容不能用于申報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
6.數字化智能化工廠的部分評定依據借鑒《GB∕T 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23020-2013 工業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評估規范》、《GB∕T 39474-2020 基于云制造的智能工廠架構要求》等相關標準。
二、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
(一)定義
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制造企業以產品全生命周期數據為基礎,通過實時獲取制造裝備狀態、生產過程控制數據以及質量控制數據等信息,并與信息系統有效集成,從而在單個車間范圍內實現產品制造全過程透明化管理。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制造業企業。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項目實施地在佛山市內,單個車間的固定資產累計投入不低于1000萬,智能制造裝備、系統和軟件投入不低于500萬元。
1.4企業申報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需要有具體的物理界限說明,并已建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建設實施方案和組織實施機構,且已編制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規劃。
1.5以MES制造執行系統為核心,關鍵數控設備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聯網,實現對車間現場網絡化監控和可視化管理。
1.6車間具有良好的數據采集和應用基礎,具備數字化生產線的基本要求,數字化設備數量占生產裝備總數量不低于50%,設備聯網率不低于50%。
1.7車間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8項目建成后降本提質增效的效果明顯,包括運營成本降低、生產效率提高、產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必須提出不少于3項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標。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將采取書面評審、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項目采用競爭性分配方式進行獎勵,單個車間最高獎勵2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獲評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不得多于5個。
2.同時入選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和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的企業,按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予以獎勵。鼓勵已獲評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的企業在新建的工廠開展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建設(新建廠區地址須不同于已獲評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的廠區地址),推廣復制優秀數字化智能化案例應用。
3.鼓勵企業探索5G技術在生產制造中的應用場景,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應用5G技術的申報項目。
4.未驗收的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建設內容不能用于申報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
5.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的部分評定依據借鑒《GB∕T 37393-2019數字化車間通用技術要求》、《GB∕T 25485-2010工業自動化系統與集成制造執行系統功能體系結構》等相關標準。
三、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
(一)定義
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是指制造業企業根據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應用工業互聯網、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施數字化轉型,面向產品質量檢測、設備智能維修運維、工業視頻監控等典型生產制造場景,研發基于5G、邊緣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并適用于特定行業特定領域的工業互聯網產品、應用并開展實踐,開展多種網絡部署架構、多種建設運營模式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的項目。佛山市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分為制造業企業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以下簡稱“應用標桿”)和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以下簡稱“5G標桿”)兩個方向。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應用標桿由制造業企業牽頭聯合工業互聯網供應商申報。
1.2 5G標桿由制造業企業牽頭聯合電信運營商、工業互聯網供應商組織申報。
1.3制造業企業(項目牽頭單位):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制造業企業;企業數字化改革規劃清晰并具備良好的自動化、信息化基礎;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申報5G標桿的制造業企業原則上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10億。
1.4工業互聯網供應商、通信運營商:包括工業互聯網平臺商、服務商,應在廣東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機構),或通信運營商在廣東(省內各地市)的分支機構;聯合申報5G標桿的通信運營商應具有建設5G基礎設施、提供5G在工業領域應用服務的能力,核心競爭優勢明顯;企業(機構)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1.5申報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需要建設有滿足生產需要的MES系統,解決生產過程中不少于2個痛/癢點問題。
1.6申報項目實施地必須在佛山市內,項目建設時間原則上應在申報年上一年1月1日至申報年12月31日。
1.7申報項目具備行業代表性,面向細分領域共性需求,采用工業互聯網技術解決企業的管理、生產、協同及業務轉型問題,可形成能復制可推廣的行業樣板。
1.8項目須有明確、可量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績效目標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佛山市的績效目標要求。
1.9聯合申報單位應參與申報項目建設。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項目牽頭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評審公示。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擇優遴選出我市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并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2.5項目進度檢查。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進度檢查。申報單位自覺配合開展項目進度檢查。
2.6項目驗收。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驗收。
(三)相關事項
1.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采用競爭性分配方式進行獎補,扶持內容不含技術改造。
2.每年同一單位同個方向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3.申報單位自覺接受市區工信部門的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每個季度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資金分兩次撥付,第一次撥付扶持資金的30%,對未通過進度檢查的項目,全額追回第一次撥付的扶持資金,項目終止;項目通過整體驗收后再撥付剩余70%,未通過驗收的項目不予撥付余下扶持資金。
4.項目投入內容包括項目建設時間內產生的信息系統費用、信息安全系統及設備費用、網絡設備費用等實際支付的費用,項目投入金額以項目建設時間內的項目合同、發票及支付憑證為準。
5.已獲評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的同一項目不可重復申報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
6.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的評定依據主要參考《GB∕T 37393-2019數字化車間通用技術要求》、《GB∕T 25485-2010工業自動化系統與集成制造執行系統功能體系結構》及廣東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相關文件。
四、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
(一)支持范圍
對建設技術先進、成效明顯、示范性強,以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應用為核心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給予支持。
(二)扶持原則
1.競爭性分配原則。按照項目設備投入總額在100萬元(含)至300萬元(不含)、300萬元(含)至500萬元(不含)、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含)以上進行分檔。每個檔次內采取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扶持3—7個,扶持項目總數不超過30個。
2.直接補貼方式。對經評選出來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每個按照項目計劃設備投入總額的20%,給予最高800萬元的扶持。扶持資金分兩次撥付,項目計劃下達后撥付30%,項目通過整體驗收后撥付剩余的70%。
(三)申報條件
1.項目單位在佛山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2.項目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所申報的項目在本行業領域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行業示范性。
4.項目建設地在佛山市。項目建設期從申報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并于下一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項目設備購置發票時間為準)。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購置費用占項目設備總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展進度檢查,對未通過進度檢查的項目,全額追回第一次撥付的扶持資金。
5.本項目未獲得市級財政資金同類性質扶持。本項目所含設備獲得各級財政資金支持或已申報還未通報結果的須說明情況。項目中已獲得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扶持的部分,若獲得本項目立項須相應扣除已獲得的扶持額度。
(四)申報數量
每個區申報項目數量不超過30個。
(五)工作流程
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提交申報。申報企業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后,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封面加蓋公章,申報資料加蓋騎縫章),按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要求按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請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工作,并進行初審和推薦,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推薦函、匯總表、申報材料等上報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3.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將采取書面評審、現場抽查等方式進行。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4.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5.項目進度檢查。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進度檢查。申報單位自覺配合開展項目進度檢查。
6.項目驗收。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驗收。
(六)相關事項
1.申報單位自覺接受市區工信部門的監督,配合開展項目進度檢查。
2.項目實施過程中每個季度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資金分兩次撥付,第一次撥付扶持資金的30%,對未通過進度檢查的項目,全額追回第一次撥付的扶持資金;項目通過整體驗收后再撥付剩余70%,未通過驗收的項目不予撥付余下扶持資金。
五、中小企業“上云用云”
關于中小企業“上云用云”具體政策申報工作方案細則見《佛山市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獎補實施細則》(附件1)。
六、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改造
(一)定義
工業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的方式對其生產設備等進行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達到提高生產產能、培育發展新動能的目標。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依據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情況,經審核后由同級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統一撥付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獎補資金。市、區財政按照3:7的比例分別安排市、區兩級技改固投獎補資金。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支持內容
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每年對上一個年度內企業技術改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含土地購置、建安工程、設備購置等)進行事后獎補。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均可申請技改固投獎補資金。
2.申報條件
2.1技改固投獎補資金的獎補對象為在佛山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納稅的工業企業;
2.2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實施地在佛山市內,已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出具的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證;
2.3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個年度內,企業技術改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含土地購置、建安工程、設備購置等)合計不低于100萬元(含本數,下同;要求已開具發票及已付款項均不低于100萬元)。建安工程、設備購置發票及付款時間須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個年度內;土地購置發票及付款時間可放寬至政策獎補年限內;
2.4企業僅完成土地購置,尚未有建安工程(廠房)等,不得申請技改固投獎補資金;
2.5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3.申報流程
3.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3.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一致性、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3.3項目推薦。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連同推薦函、項目匯總表、申報材料等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3.4項目評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并將審定后的技改固投獎補資金扶持計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相關事項
1.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獎補采用普惠性分配方式進行獎補;
2.對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上一個年度內企業技術改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已開具發票及已付款項)給予不高于5%的事后獎補;對其他工業企業,按上一個年度內企業技術改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已開具發票及已付款項)給予不高于3%的事后獎補;對屬于數字化設備及其配套裝置、數字化系統、工控軟件等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固定資產投資(僅限設備購置),按投資金額(已開具發票及已付款項)給予不高于10%的事后獎補;
3.對在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個企業當年獲得技改固投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1億元(含本數);對其他工業企業,單個企業當年獲得技改固投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6000萬元(含本數);
4.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各區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并預核技改固投獎補資金;組織第三方機構對預核技改固投獎補資金達1000萬元的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對預核技改固投獎補資金低于1000萬元的企業按5%的比例進行現場抽查;編制市、區兩級技改固投獎補資金扶持計劃。若申報本方案獎補的固定資產已獲得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扶持的,須扣除獲扶持的固定資產后再核算技改固定資產獎補資金;
5.技改項目實施地與企業獨立法人注冊地不一致的,應在企業注冊地申請;
6.對屬于數字化設備及其配套裝置、數字化系統、工控軟件等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固定資產投資(僅限設備購置)應符合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投資目錄清單要求(每年隨申報通知印發),并通過所在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審核;
7.涉及付款憑證為承兌匯票的,以承兌匯票的到期日作為核算標準。
七、數字化轉型建設項目銀行貸款貼息
關于數字化轉型建設項目銀行貸款貼息具體政策申報工作方案細則見《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項目貸款貼息實施細則》(附件2)。
八、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
(一)定義
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是指企業面向行業的產業鏈轉型升級實際需求,牽頭會同工業互聯網平臺商、服務商、上中下游產業鏈企業等聯合開展特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為產業鏈上中下游打造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面向行業的產業鏈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開發集群應用、搭建集群平臺、運營集群平臺,開展特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要求:
1.1.1試點牽頭單位必須是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良好且年營收不低于2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1.1.2企業可組成聯合體申報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聯合體內的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且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2試點入庫要求:
1.2.1明確聯合體各方的分工、職責和工作目標。
1.2.2試點的數字化戰略規劃清晰可行或已實施部署數字化并取得進展,有明確的總目標及年度目標。
1.2.3能夠提出不少于3項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標,如項目實施前后在運營成本、產品研制周期、生產效率、產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設備服務平臺接入數量、個性化訂單占比情況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1.2.4試點針對佛山市重點產業集群當前所面臨的普遍性的生產經營痛點,構建合理可行的行業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建設行業/區域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平臺具備可擴展性,能夠打通產業鏈上下游。
1.2.5聯合體應具備工業互聯網實施部署所需的數據、網絡、平臺要素條件,基于工業互聯網架構能實現制造業企業設備數據、系統數據、供應鏈數據等不低于2類以上數據要素“上云用云”并在云端或平臺集成、分析、應用。
1.2.6試點應構建合理可行的運營模式和商業模式,能夠推動產業鏈/價值鏈協同發展。
1.3試點項目申報要求:
1.3.1試點第一年應服務不少于30家產業鏈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試點第二年新增服務不少于40家產業鏈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試點第三年新增服務不少于40家產業鏈企業的數字化轉型。
1.3.2試點第一年按工業互聯網平臺架構完成集群平臺建設;試點第一年平臺接入企業不少于40家;試點第二年平臺累積接入企業不少于90家;試點第三年平臺累積接入企業不少于140家。
1.3.3每年打造不少于1種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集群應用數字化案例。
1.3.4產業集群專題推廣活動每年不少于3場、覆蓋企業不少于60家。
1.3.5試點具有清晰的運營模式和商業模式并提供詳細規劃方案,保障試點集群能穩步推進,實現商業化。
1.3.6試點提供申報當年集群內各方的財政資金分配方案和下一年度的支出預算方案。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試點入庫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試點牽頭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試點牽頭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試點推薦。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試點入庫評審及公示。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入庫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5試點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試點牽頭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試點牽頭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6試點項目推薦。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7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及試點復檢。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8試點項目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須簽訂年度任務書。每年根據試點入庫方案及年度任務書對在庫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進行復檢,其中包括對試點平臺進行技術檢查。通過復檢的試點可獲得當年扶持獎勵、保留在庫并簽訂下一年度任務書,不通過復檢的試點當年不予扶持獎勵,試點保留在庫、補充完善年度任務書并在下一年度“試點項目申報”期間重新提交資料進行復檢;政策有效期內單個集群試點扶持年限累計最高3年。
2.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對實施項目進行獎勵。牽頭單位提交試點項目申報后,若該試點通過年度復檢且試點項目通過項目評審并完成公示,該試點獎補資金由產業鏈試點牽頭單位按試點財政資金分配方案進行使用。
3.在庫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根據試點入庫方案及年度任務書進行建設。年度任務書如需變更,須經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同意。在庫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若出現重大調整的,應重新申請試點入庫。
4.對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平臺+供應鏈協同解決方案”(平臺集成創新試點示范大類)的項目,按佛山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予以扶持,申報單位應根據本操作細則政策要求組成聯合體、提交入庫方案、簽訂年度任務書,按試點要求開展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項目工作。
5.在本操作細則有效期內完成入庫的產業鏈協同數字化轉型試點,試點牽頭單位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程序進行試點項目申報。
九、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
(一)定義
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以本地制造業企業或涉企行業協會為主體,由本地工業互聯網平臺商或通信運營商作為技術牽頭單位,會同本地制造業中小企業、工業互聯網服務商等聯合組建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聯合體,聚焦特定行業或垂直領域,開展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打造中小企業適用的行業/區域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技術牽頭平臺商需具備較深的行業數字化轉型應用實踐,已實施多個行業內企業的數字化轉型案例,所建行業/區域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結合佛山本地的產業特點,服務本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平臺需具備匯集行業經驗知識,并以數字化模型或專業軟件的形式沉積下來,解決行業發展的痛點、癢點問題。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要求:
1.1.1試點申報主體單位必須是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制造業企業或涉企行業協會,技術牽頭單位必須為具有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運營能力的本地平臺商或通信運營商。
1.1.2平臺企業、通信運營商、制造業中小企業、服務商、涉企行業協會等可組建聯合體開展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聯合體內的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且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2試點入庫要求:
1.2.1明確聯合申報各方的分工、職責和工作目標。
1.2.2試點的數字化戰略規劃清晰可行或已實施部署數字化并取得進展,有明確的總目標及年度目標。
1.2.3能夠提供不少于3項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標,如項目實施前后在運營成本、產品研制周期、生產效率、產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設備服務平臺接入數量、個性化訂單占比情況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1.2.4針對佛山市重點產業集群內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痛點和業務發展特點,打造出權屬本地企業、本地化運營的特定行業、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平臺具有可擴展性,滿足抱團企業轉型需要,工業互聯網平臺需明確建設、運行的投入、權屬、收益分配情況等。
1.2.5聯合體應具備工業互聯網實施部署所需的數據、網絡、平臺要素條件,基于工業互聯網架構,實現制造業企業設備數據、系統數據、供應鏈數據等不少于2類數據要素“上云用云”并在云端或平臺集成、分析、應用。
1.2.6試點應構建合理可行的運營模式和商業模式,能夠推動抱團企業發展。
1.3試點項目申報要求
1.3.1試點第一年完善平臺應用,上線不少于10個滿足企業不同層次轉型的平臺應用(平臺應用應包括設備物聯、設備管理、生產管理、精益管理、倉儲管理等)。
1.3.2試點第一年按工業互聯網平臺架構完成集群平臺建設;試點第一年服務不少于20家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試點,試點平臺接入企業不少于20家;試點第二年加快推進平臺覆蓋能力,新增服務企業不少于20家,試點平臺累計接入企業不少于40家;試點第三年加快推進平臺應用推廣,新增服務企業不少于40家,試點平臺累計接入企業不少于80家。
1.3.3試點每年應打造不少于1種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集群應用數字化案例。
1.3.4產業集群專題推廣活動每年不少于3場、覆蓋企業不少于60家。
1.3.5試點應具有清晰的運營模式和商業模式,并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保障試點集群能穩步推進,實現商業化。
1.3.6試點提供申報當年集群內各方的財政資金分配方案和下一年度的支出預算方案。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試點入庫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試點牽頭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試點牽頭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試點推薦。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試點入庫評審及公示。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入庫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5試點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試點牽頭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集群試點牽頭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6項目推薦。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7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及試點復檢。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8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須簽訂年度任務書。每年根據試點入庫方案及年度任務書對在庫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進行復檢,其中包括對試點平臺進行技術檢查。通過復檢的試點可獲得當年扶持獎勵、保留在庫并簽訂下一年度任務書,不通過復檢的試點當年不予扶持獎勵,試點保留在庫、補充完善年度任務書并在下一年度“試點項目申報”期間重新提交資料進行復檢;政策有效期內單個集群試點扶持年限累計最高3年。
2.在庫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根據試點入庫方案及年度任務書進行建設。年度任務書如需變更,須經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同意。在庫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若出現重大調整的,應重新申請試點入庫。
3.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的實施項目采取事后獎補方式。牽頭單位提交試點項目申報后,若該試點通過年度復檢且試點項目通過項目評審并完成公示,獎勵資金按試點財政資金分配方案分配給集群內本地制造業企業。
4.納入試點財政資金分配方案的集群內制造業企業必須為在佛山市注冊成立滿1年或以上的獨立法人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5.聯合體單位應厘清各方職責分工、制定好產品目錄,避免聯合體內企業相互間形成惡性競爭,產品應適用于打造典型性和示范性的集群應用數字化案例。鼓勵聯合體單位共同簽訂合作協議,明晰聯合體各方商務合作、試點工作等事宜,各方需按照聯合體合作協議推進項目建設。
6.對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平臺+園區/產業集群試點示范”(園區集成創新試點示范大類)且應用場景為園區/產業集群專業服務的項目,按佛山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入庫要求予以扶持,申報單位應根據本操作細則政策要求組成聯合體、提交入庫方案、簽訂年度任務書,按試點要求開展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項目工作。
7.在本操作細則有效期內完成入庫的中小企業抱團數字化轉型試點,試點牽頭單位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程序進行試點項目申報。
十、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
(一)定義
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為佛山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轉型提供硬件、軟件及服務的各類工業互聯網供應商有效聚集、高效協作形成的產業供給體系,主要由佛山本地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商、服務機構等組成。現就佛山全市范圍內遴選一批技術實力雄厚、服務能力優秀的平臺、解決方案商和服務機構等予以重點培育,對入選資源池的單位,將在宣傳推介、供需對接、行業標桿、專項項目等相關工作中予以重點支持。
(二)申報條件和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的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1.1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
1.1.2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5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在佛山設立的子公司且子公司成立滿1年或以上;
1.1.3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0億元以上(含)的企業在佛山設立的分公司且分公司設立滿1年或以上。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1.3申報單位能夠為制造業企業提供第三方獨立服務,已經有典型工業互聯網應用案例。
1.4申報單位產品或服務技術先進、商業模式創新。
1.5申報單位應具備保障其在佛山市內開展業務所必要的技術和服務團隊支持。
1.6申報單位應具備開放、合作、共享的理念,誠實守信,共同促進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健康有序發展。
1.7鼓勵創新創業型企業申報。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評審,評審方式包括書面評審、現場答辯等。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2.6產品上架。評審及公示完成后,入選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的產品納入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清單,以便于制造業企業選擇。
2.7動態評價。對在池服務商服務情況開展動態評價,評價方式包括書面評審、應用案例現場檢查等。請服務商和項目實施企業配合做好檢查工作。未通過動態評價的取消在庫資格,其產品移出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清單。
(三)相關事項
1.單個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最多5個。
2.在池服務供應商需不斷提升產品服務能力,主動開展優質服務,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安全、軟件統計等工作。對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的企業,取消其在池資格,其產品移出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清單。
3.按《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佛山市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發展工業互聯網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號)要求遴選的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服務商納入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
4.對于重大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或上市企業在佛山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可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協助其子公司或分公司進行佛山市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申報及后續產品更新事宜。
5.申報資料中《申報書》內加粗顯示的指標項目將默認為可公開內容,將用于資源池相關宣傳推介或出版刊物,如涉及企業敏感信息不宜公開,請在申報書中注明。
十一、佛山市數字化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
(一)定義
佛山市數字化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以下簡稱“資源池”)是產業內各類供應商的集合,是制造業企業尋找智能化改造升級解決方案,對接供應商的有效參考,是佛山市構建共同發展、相互協作、有序競爭的智能制造產業生態的重要支撐。
(二)扶持原則
1.分類競爭性評選與符合性分配相結合。將產業內重點企業按機器人關鍵零部件生產、工業機器人整機制造、其他機器人(特種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無人機/船等)生產、其他智能制造裝備生產、機器人系統集成、智能制造系統集成等方向分類競爭性評選入池,每年入池企業總數不超過35家(含)。對在市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中提供服務的資源池企業,以符合性分配原則進行扶持。
2.事后獎勵方式。對符合要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事后獎勵。
3.獎勵額度。
3.1對首次入選資源池的企業獎勵不超過20萬元(包括直接納入資源池的“市機器人本體制造和系統集成骨干企業”)。
3.2對在市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中提供服務的資源池企業,按照服務合同金額的5%給予扶持,扶持金額最高2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申報資源池的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依法在佛山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企業能夠為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產業鏈提供第三方獨立服務,已經有典型應用案例。
3.申報企業產品或服務技術先進、商業模式創新。
4.申報企業應具備保障其在佛山市內開展業務所必要的技術和服務團隊支持。
5.申報企業應具備開放、合作、共享的理念,誠實守信,共同促進佛山市數字化智能制造裝備及機器人產業生態健康有序發展。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6.鼓勵創新創業型企業申報。
7.為市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標桿示范項目提供服務的資源池企業,申報服務收入扶持時,所服務的項目須已通過完工驗收。所申報的服務合同需與項目驗收所認定的服務內容和支付金額相對應。
(四)申報數量
每個區申報入池企業數量不超過30家。
(五)工作流程
1.資源池工作采取“定期申報、集中評審、動態評價、優勝劣汰”的方式開展。
2.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3.入池申報。申報企業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后,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封面加蓋公章,申報資料加蓋騎縫章),按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要求按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請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工作,并進行初審和推薦,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推薦函、匯總表、申報材料等上報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評審方式包括書面評審、集中答辯等。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6.產品上架。評審及公示完成后,供應商產品將錄入佛山扶持通平臺,以便于制造業企業選擇。
7.動態評價。對在池供應商服務情況開展動態評價,評價方式包括書面評審、應用案例現場檢查等。未通過動態評價的取消在庫資格,并下架其在佛山扶持通上的相關產品。
(六)其他事項
1.市資源池企業需不斷提升服務能力,主動開展優質服務,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有關工作。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的,取消在池資格。
2.申報資料中的《申報書》內加粗顯示的指標項目將默認為可公開內容,將用于資源池相關宣傳推介或出版刊物,如涉及企業敏感信息不宜公開,請在申報書中注明。
十二、佛山市機器人制造和系統集成骨干企業
(一)支持范圍
支持機器人制造和系統集成骨干企業做強做大。
(二)扶持原則
1.符合性分配原則。對經認定為佛山市機器人制造和系統集成骨干企業的進行扶持。
2.事后獎勵方式。對符合要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事后獎勵。
3.獎勵額度。根據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情況進行補助:
3.1機器人制造和系統集成企業在政策有效期內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2對被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為“廣東省機器人骨干企業”、“廣東省機器人培育企業”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已獲得“廣東省機器人培育企業”上述獎勵的企業,升級為“廣東省機器人骨干企業”,按差額進行獎勵。
3.3同一家企業可同時獲得以上兩種獎勵。
(三)申報條件
1.依法在佛山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營業務為機器人整機(機器人關鍵零部件)生產或機器人系統集成的
工業企業。
2.企業上一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5億元或10億元。
3.企業上一年度開展機器人相關營業收入不低于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50%。機器人相關業務的銷售時間應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以發票時間為準)。
4.企業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5.對被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為“廣東省機器人骨干企業”、“廣東省機器人培育企業”的在佛山市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不需要滿足以上條件,直接評為佛山市機器人制造和系統集成骨干企業。
(四)工作流程
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提交申報。申報企業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后,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封面加蓋公章,申報資料加蓋騎縫章),按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要求按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請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工作,并進行初審和推薦,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推薦函、匯總表、申報材料等上報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3.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評審方式包括書面評審、現場抽查等。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4.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十三、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建設及應用
(一)定義
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作為工業互聯網網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撐工業互聯網互聯互通的神經中樞,其作用類似于互聯網領域的域名解析系統(DNS),通過工業互聯網標識賦予每一個產品、零部件、機器設備唯一的“身份證”,實現全網資源的靈活區分和信息管理。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申報單位能夠利用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開展關鍵產品追溯、供應鏈管理、企業生產系統間精準對接、跨行業、跨地區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集成創新應用。
1.4通過國家或省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有關管理部門認定為建設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項目,且該項目已建設完畢并通過國家或省相關認定部門驗收。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及應用項目采取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申報單位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安全、軟件統計等工作。
十四、工業互聯網APP開發應用
(一)定義
工業互聯網APP:工業互聯網APP是基于工業互聯網,承載工業知識和經驗,滿足特定需求的工業應用軟件,是工業技術軟件化的重要成果,是面向特定工業應用場景,開發者通過調用工業互聯網云平臺的資源,推動工業技術、經驗、知識和最佳實踐模型化、軟件化、再封裝而形成的應用程序。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已獲評工信部或廣東省工信廳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工業互聯網APP開發應用項目采取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申報單位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安全、軟件統計等工作。
十五、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一)定義
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持續引導平臺在工業設備連接、機理模型沉淀、工業微服務稟賦、平臺開發者積累、工業APP創新、工業數據匯集等資源管理能力建設提升,引導平臺持續迭代創新,擴大接入規模;鼓勵平臺在特定行業、特定領域的解決方案走深向實,提高解決方案的整體數量、行業及領域覆蓋度、場景復雜度、技術先進性、應用效益以及可推廣性,強調平臺為工業轉型升級所帶來的作用效果,引導平臺在重點行業落地發展;兼顧培育平臺作為“新基建”核心要素的基礎支撐能力,鼓勵平臺在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和“六穩”“六保”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強化平臺基礎支撐能力;著力提升平臺戰略保障機制、安全可靠水平、投資回報潛力等可持續發展能力,支撐平臺產業長遠穩定發展。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1.1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入選國家工信部門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1.1.2企業非佛山市內設立,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業互聯網入選國家工信部門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且企業總部遷入佛山市內;
1.1.3企業非佛山市內設立,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業互聯網入選國家工信部門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在佛山設立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全部實繳到位,且子公司累積服務佛山本地企業營收不低于300萬元。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獲得獎勵的企業自財政扶持資金到位后5年內不得遷出佛山市;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安全、軟件統計等工作。
3.對于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在佛山設立的控股子公司,獲得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后,滿足累計服務佛山本地企業達到200家且服務本地企業累計營收達5000萬元,可再申請不超過6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六、特定行業、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一)定義
1.特定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特定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圍繞工業互聯網平臺在垂直行業的深化應用,聚焦“平臺+原材料”、“平臺+裝備”、“平臺+消費品”、“平臺+電子信息”、“平臺+安全生產”、“平臺+節能減排”等領域,鼓勵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等建設面向行業特色工業互聯網平臺,基于平臺打造設計制造協同、生產管理優化、設備健康管理、產品增值服務、制造能力交易等解決方案,提升工業互聯網平臺行業應用能力。
2.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聚焦制造資源集聚程度高、產業轉型需求迫切的區域,鼓勵建設面向區域的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制定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規范,開展基于數據的跨區域、分布式生產、運營,加快平臺資源及區域服務能力整合優化,提升全產業鏈資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產品創新力,推動平臺在“塊狀經濟”產業集聚區落地,促進區域內中小企業“規模化”數字化轉型。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項目應已建設完成,并已達到一定的成效。申報的項目應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技術先進、應用示范帶動作用良好,可復制、可推廣,并具有較強的成長性和代表性。
1.4申報主體應具有平臺的自主知識產權,保證申報主體與申報項目一致性。
1.5申報的平臺應滿足工業互聯網平臺功能架構,具備邊緣層、平臺層(工業PaaS)、應用層(工業SaaS)三層架構,并具備行業或區域屬性。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特定行業、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鼓勵通過驗收的產業集群試點牽頭單位、產業鏈龍頭企業申報特定行業、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
3.政策有效期內入選國家級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獲得獎勵的企業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安全、軟件統計等工作。
5.特定行業、特定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的技術部分評定依據借鑒《T∕CCSA 276-2019工業互聯網平臺功能架構》、《T∕CCSA 277-2019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知識圖譜構建技術要求》、《YD∕T 3844-2021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用管理接口要求》、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及工信部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等相關文件。
十七、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示范園區
(一)定義
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園區: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園區是指借助新一代信息技術如5G、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對企業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實現企業間或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發展,并對區域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能夠充分發揮示范園區經濟、社會效益的特定區域。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機構)。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且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申報園區為制造業廠區或制造業集聚產業園區。
1.4申報園區已入選國家或省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園區(基地)(包括工業互聯網、5G應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示范園區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同一申報主體或同一園區在政策有效期內僅能獲評一次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示范園區獎補。
十八、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公共服務
(一)定義
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是指在制造企業通過綜合運用新型制造技術和5G、云計算、工業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一代數字技術,激發數據要素創新驅動潛能,打造提升信息時代生存和發展能力,加速業務優化升級和創新轉型,促進全產業鏈、產業集群在線協同制造,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培育發展新動能,創造、傳遞并獲取新價值,實現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的過程中,提供規劃咨詢、技術指導、專業培訓、應用推廣、政策宣貫等形式的公共服務。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分為培訓項目和推廣活動項目兩個方向。
培訓項目:圍繞省市工業互聯網政策文件重點工作,面向企業家、企業高管、企業高級人才、企業技術人才等,針對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優化升級的公共培訓項目,如以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數字化智能化工廠(車間)建設等為主題的技術咨詢、專業培訓等。
推廣活動項目:以《若干措施》、本操作細則為專題的宣貫活動,以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為主題的應用推廣活動、供需對接活動、行業交流活動等。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機構)。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申報單位能夠針對佛山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提供規劃咨詢、技術指導、專業培訓、應用推廣、政策宣講、金融對接等公共服務(不包括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入庫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機構)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入庫項目實施時間原則上應在申報年上一年7月1日至申報年6月30日。
2.3入庫推薦、評審及公示。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單位配合做好審核工作。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2.4實施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提交上一年度入庫項目的實施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機構)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5項目推薦、評審及公示。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單位配合做好審核工作。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公共服務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在本操作細則有效期內完成入庫的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公共服務項目,申報單位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申報通知要求進行實施項目申報。
十九、數字化智能制造診斷服務
(一)支持范圍
為引導和幫助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幫助我市工業企業打通智能化升級改造過程中的堵點、難點和痛點,促進企業智能化轉型升級、提升綜合競爭力,鼓勵智能制造診斷服務商針對企業的現實條件,入戶為企業開展優質與優惠的“一對一”的可實施的智能制造診斷和系統解決方案設計。對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上述服務的服務商予以事后獎勵。
(二)扶持原則
1.按照每個系統解決方案深度、應用效果與費用高低給予服務商最高20萬元獎勵。對于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工廠級智能制造診斷服務的服務商,給予服務商不超過服務費用的50%、最高10萬元的獎勵;其中,所服務的工業企業獲評我市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的,再給予服務商不超過服務費用的50%、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于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車間級智能制造診斷服務的服務商,給予服務商不超過服務費用的50%、最高3萬元的獎勵;其中,所服務的工業企業獲評我市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的,再給予服務商不超過服務費用的50%、最高2萬元的獎勵。
2.每年本方向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3.企業聘請多家服務商進行方案設計的,只對企業采用的方案設計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在佛山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申報單位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了智能制造診斷服務,并出具了診斷報告或系統解決方案;
3.數字化智能制造診斷服務合同簽訂時間及發票開具時間需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服務合同已完成,合同費用已全額支付;
4.為同一企業提供的診斷報告和系統解決方案不能同時申報。為企業提供診斷報告并被采納的服務商優先申報。
(四)申報流程
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一致性、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3.項目推薦。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連同推薦函、項目匯總表、申報材料等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4.項目評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并將審定后的資金扶持計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相關事項
1.申報單位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有關工作。
2.申報資料中的《申報書》內加粗顯示的指標項目將默認為可公開內容,將用于有關宣傳推介或出版刊物,如涉及企業敏感信息不宜公開,請在申報書中注明。
二十、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
(一)定義
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是指通過建立系統信息安全體系保障企業工業控制設備和系統安全等工業互聯網應用的安全運行,以提供持續的服務能力,防止重要數據泄露。推動工業互聯網安全態勢感知、工業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等安全產品研發和應用,引進和培育工業互聯網專業安全第三方服務機構,指導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建設。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工業互聯網安全服務企業,包括:工業互聯網安全軟件研發企業、工業互聯網安全檢測和修復企業、工業互聯網安全體系構建咨詢企業等。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 申報主體(或其控股股東公司)應具有所申報安全產品(服務)的自主知識產權。
1.4申報單位已為不少于10家佛山本地企業提供工業互聯網安全評估和保障服務,且上一年度服務本地企業營收不低于300萬元。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項目采取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申報單位自覺接受監督,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安全、軟件統計等工作。
二十一、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
(一)定義
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是指能夠體現數字經濟特征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具備5G專網全覆蓋、千兆光網全連接,配套有支持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數據中心(本地或異地部署)等新型基礎設施,賦能制造企業,實現對傳統制造業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升級。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具備大型廠區、制造業集聚產業園區、產業特色明顯的工業園區特別是村級工業園改造園區的5G、千兆光網、數據中心等數字化基礎設施的整體規劃和建設能力。
1.4申報的地塊原則上應符合所在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有明確的四至范圍,規劃面積不低于100畝。申報區域應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通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達到一定的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水平,具備項目落地的條件。
1.5有明確的產業發展定位,主導產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聚焦廣東省著力培育的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產業集聚發展潛力,具備形成戰略性產業集群的基礎和條件等。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3項目推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組織審核。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企業配合做好審核工作。
2.5評審公示。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采取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二十二、企業家培訓
(一)定義
企業家培訓:企業家培訓是指由本地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服務商主辦、聯合國家科研機構或省內高校共同舉辦的培訓課程,培訓對象為佛山企業管理者,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先進理論及方法、實踐案例等,培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專家授課、研討活動、實地走訪等。
(二)申報條件及流程
1.申報條件
1.1申報單位須為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良好的企業(機構)。
1.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驗收項目。
1.3申報項目為針對佛山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提供面向佛山企業管理者的培訓課程(不包括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申報流程
2.1申報通知。本細則有效期內,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編制要求。
2.2入庫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機構)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入庫項目實施時間原則上應在申報年上一年7月1日至申報年6月30日。
2.3入庫推薦、評審及公示。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單位配合做好審核工作。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2.4實施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的方式,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提交上一年度入庫項目的實施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業(機構)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2.5項目推薦、評審及公示。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同意推薦的在申報材料封面“推薦單位”及申報材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審核意見”上分別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按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連同推薦函、項目申報匯總表、申報材料報送至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請申報單位配合做好審核工作。通過評審的項目在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的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三)相關事項
1.企業家培訓項目采用事后獎補方式進行獎補。
2.單個機構最高按服務項目實際投入金額的50%進行獎勵,獎勵金額最高為100萬元。每年本方向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3.在本操作細則有效期內完成入庫的企業家培訓項目,申報單位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申報通知要求進行實施項目申報。
二十三、附則
(一)本操作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23日。原《佛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操作細則(2022年修訂)》(佛工信〔2022〕6號)同時廢止。
(二)本操作細則施行期間,國家、省相關政策如有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三)專項資金規模根據當年實際工作情況確定,可采用因素法等方法合理安排資金。
附件:1.佛山市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獎補實施細則
2.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項目貸款貼息實施細則
附件1
佛山市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獎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號)“(五)中小企業‘上云用云’”的措施,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發展,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定義
“上云用云”是指互聯網服務商通過云平臺提供開發高質量、低成本、快部署、易運維的云端數字化應用解決方案,工業企業采取按需付費、以租代買、服務租賃等模式,借助云端數字化應用解決方案,使用計算、存儲、數據庫等信息技術基礎設施,采用研發設計、經營管理、生產管控、售后服務等云化核心業務系統,實現業務在線協同,促進降本提質增效。
二、申報條件和流程
(一)申報條件
(1)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且有效存續、經營情況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3)申報“上云用云”涉及的內容未獲得過其他財政專項資金。
(4)申報項目實施地點在佛山市內。
(5)申報項目實施時間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內(2021年8月24至2024年8月23日)。
(6)申報主體與申報項目實施主體一致。
(二)申報資料
申報企業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按要求填報申報資料,并通過佛山扶持通下載打印。紙質材料要列出目錄,并按順序依次編排、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封面及騎縫加蓋公章。紙質材料一式3份。
(三)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按年度申報通知要求,在佛山扶持通平臺上選擇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并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并通過平臺打印申報材料(一式3份,封面及騎縫加蓋公章),按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要求,提交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
(2)項目評審和核查。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書面評審和現場核查。
(3)項目公示。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將審定后的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獎補計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將獎補計劃報送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4)項目審批及資金劃撥。擬獎補項目計劃經按要求審批后,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按程序劃撥資金。
(5)管理和監督。申報單位須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獎補資金,依法接受本部門、審計和紀檢部門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相關事項
(一)采取事后獎補的方式對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項目進行獎補。對使用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且實施效果良好的項目給予資金獎補,單個項目最高按其投入金額的50%進行獎補,單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50萬元。多個企業購買使用同一個工業互聯網服務商提供的所有應用產品合計所能獲得的獎補金額每年最高500萬元。當期出現資金缺口未能兌現的項目,在下個結算期或預算年優先結算。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須配合市區推廣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提供資料用做宣傳,并自覺接受監督、配合項目審計工作。
(三)在扶持資金申報、管理、使用過程中,若申報項目存在虛報、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現象的,取消該申報項目服務商在池資格,該服務商產品移出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清單,5年內停止該服務商申報或聯合申報扶持資金資格。
四、管理機構及職責
1.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統籌佛山市制造業企業“上云用云”獎補工作,組建佛山市“上云用云”產品目錄并定期更新產品目錄,抽查“上云用云”項目。
2.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經濟促進局)負責本轄區“上云用云”項目申報、評審、獎補及監督管理等工作,并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承擔日常管理具體工作。
3.市區財政部門負責做好制造業“上云用云”獎補資金的保障工作。
五、實施時間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23日。
附件2
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項目貸款貼息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號),切實降低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融資成本,鼓勵制造業企業將數字化智能化作為改造提升傳統產能、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手段,加快我市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發展,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貼息標準和范圍
(一)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內,對佛山市制造業企業使用金融機構“數字貸”或其他金融產品進行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包括數字化智能化設備及其配套裝置、數字化系統、工控軟件等支出,不包括土地購置、建筑工程、辦公用品、員工工資等支出)給予貼息,單個企業每年獲得貼息金額最高3000萬元,貼息期限最高3年。設備融資租賃類項目和不在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內發生的貸款利息不屬于貼息政策獎補范圍。
(二)貼息金額=貼息范圍內貸款金額*貼息期內實際計息天數/365天*貼息率或實際支付利息(以孰低為準),其中要求:
1.貼息范圍內貸款金額不超過項目備案計劃投入總金額,采用“受托支付”方式進行過程管理且用于企業自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的貸款支出。
2.貼息期從通過項目備案后,發放貸款當日起至政策到期當日或貸款實際計息天數(以孰早為準)。
3.貼息率不超過申報當年1月份公布的1年期LPR。
4.外幣貸款按照貸款發放日匯率折算成人民幣進行貼息。
5.變更貸款機構置換原有貸款,按照不超過原貸款余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核定貼息金額;新增授信或貸款按照合同以及上述要求核定貼息金額。
二、備案及申報條件
(一)備案及申報主體要求
1.在佛山市內依法設立滿1年或以上、正常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上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信息。
3.不存在限制或取消申報市、區專項資金扶持資格的情況。
(二)備案項目要求
1.項目建設備案內容必須符合《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投資目錄清單》要求。
2.備案主體和項目實施主體一致。
3.項目實施地點原則上必須在佛山市內(特殊行業除外)。
4.同一企業通過審核并獲得備案編號的項目原則上不多于5個。
5.同一項目未獲得市級、區級政府部門的其他貼息政策支持。
(三)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整體已通過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項目貸款備案。
2.申請貼息的項目建設內容原則上應已實質開展,在途或在建項目應提交相應證明資料。已獲得貸款但未實質開展項目后續已實質開展的,納入下一周期申報貼息。
3.申請貼息的項目建設內容實施地點原則上在佛山市內(特殊行業除外)。
4.申報主體與項目實施主體一致。
5.申報主體原則上應按照備案內容開展項目建設。項目建設內容因客觀原因確與備案不一致,但符合《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投資目錄清單》要求和貼息范圍,可繼續享受貼息。
三、工作流程
(一)備案申報。企業于每月10-20號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金融服務專區(https://fsfczj.foshan.gov.cn/rongdan/)按要求提交項目備案資料。
(二)備案審核。轄區工信部門于備案申報結束日期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備案審核,通過審核的項目獲得備案編號;不通過審核的項目可在下一申報周期重新申報。
(三)貸款申請和發放。通過備案審核的企業在佛山扶持通平臺“金融超市”自主選擇“數字貸”等金融產品并提出貸款申請。貸款機構審查通過后簽訂合同并發放貸款,同時向佛山扶持通平臺報送企業貸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合同簽訂日期、發放日期、金額、期限、利率、貸款用途、還款計劃、支出賬號等信息以及貸款合同等資料)。
(四)貸款貼息申報。貸款企業按申報通知要求將還本付息等申報資料上傳佛山扶持通平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或借款憑證、還本付息憑證、采購合同、支付憑證、到位或在途在建證明、發票、設備軟件清單及使用情況等,貼息金額50萬元以上還需上傳專項審計報告)。貸款機構應于每月30日前將企業還本付息數據(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信貸額度、實際發放金額、已還貸款金額、已還利息、交易對手、貸款逾期以及相應日期等信息)上傳至扶持通平臺,并按申報通知要求對相應貼息周期項目還本付息數據進行匯總上傳佛山扶持通平臺。
(五)貸款貼息核定撥付。轄區工信部門組織開展貸款貼息審核,通過審核企業上傳資料、不低于30%的比例現場核查以及比對貸款機構上傳資料等,核定貼息金額,按相關規定及時撥付貼息資金。
(六)貸款機構變更。企業如需變更貸款機構,按備案申報、備案審核、貸款申請和發放的流程進行。每個備案證只允許變更一次貸款機構。新貸款機構應承接原貸款已放款未結清部分,且新增授信金額不得高于企業備案項目的未投入金額(項目計劃總投入金額-項目已投入金額-原貸款已放款金額)。
(七)項目結束核查。政策期結束后,企業將還本付息情況、合同、發票、支付憑證、項目建設或完工資料等上傳佛山扶持通平臺。各區工信部門審核獲得貼息的貸款資金使用合理、合規性(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是否實質開展、已完成的設備和軟件是否正常在用、項目貸款用途是否與投資目錄清單一致等)。
四、各方權責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統籌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項目貸款貼息工作,制定發布申報通知和《佛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投資目錄清單》,明確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貸款貼息相關工作標準,不定期對各區工信部門、貸款機構的貸款貼息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二)市財政局負責通過佛山扶持通提供技術支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金融超市”的建立,“數字貸”金融產品的范圍制定、準入及退出審核、上架發布和動態管理等工作,對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宣傳、產品執行、貸款跟蹤履職等工作開展動態評價、優勝劣汰。
(三)各區工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備案審核、項目貼息審核、項目實施監管等工作,落實具體貸款貼息項目核查發現問題整改,按規定追回上繳違規使用財政資金。
(四)各區財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貸款貼息獎勵資金預算安排和資金保障等工作,協助追回上繳違規使用財政資金。
(五)制造業企業負責合規使用貸款資金,按照要求開展項目建設,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的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專項審計等工作,對本單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承擔相應違規責任后果,配合退回被追繳的財政資金。
(六)貸款機構負責審核本單位受理的貸款申請,加強貸款風險管控,按要求上報貸款、還本付息等資料,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盡責開展不良融資項目的追收與處置,配合追繳應收回財政資金以及各項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專項審計等工作。
五、相關要求
(一)項目貸款首次未如期還本付息的,暫停該項目貸款貼息,企業恢復還本付息后恢復該項目貸款貼息(暫停貼息期間產生的利息不予補貼);該貸款項目再次發生未如期還本付息的,終止該項目貸款貼息。
(二)企業未通過市、區工信部門貸款使用情況監督檢查,暫停相關項目貸款貼息,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整改通過后予以恢復貼息(暫停貼息期間產生的利息不予補貼);整改后仍然不通過的,終止相關項目貼息。
(三)項目結束核查時,存在未實質開展、使用不合規等異常情況,視情況追回相應部分已貼息資金。
(四)企業存在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貸款貼息資金情況,一律取消《若干措施》獎補資格,追回相關項目全部已貼息資金,并按照失信懲戒規定處理。
六、附則
(一)本實施細則中的貸款貼息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35:65的比例共同承擔,市級財政承擔部分及時與各區清算。
(二)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