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3年8月25日,市審計局局長劉永剛在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了《關于樟樹市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2023年8月25日,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審計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樟樹市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提出了《關于樟樹市2022 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意見認為,此次審計工作報告有深度、有亮點,真實客觀地揭示了預算執行、政策落實及政府投資項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了問題形成的原因,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市政府對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高度重視,組織財政、審計及相關部門單位召開了整改布置會,對審計工作報告中揭示的問題認真研究,加以梳理。會議就被審計單位的整改問題及整改要求(包括整改時限、整改報告格式等內容)作出了詳細的規定,督促、指導被審計單位切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一、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預算收入審計發現的問題
1.部分收入未按規定及時繳庫,未納入預算管理計31770.52萬元
截至2023年6月底,已全部繳入國庫。
(二)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1.2022年保障房資金收支情況(資金指標未及時下撥使用)。截至2022年12月底,賬面結存以前年度指標資金44萬元未下撥使用(含贛財綜指〔2019〕27號文23.11萬元,贛財綜指〔2020〕6號文20.89萬元)。已于2023年7月作為存量資金繳庫。
2.暫付款長期掛賬未及時收回
國庫股暫付款2022年12月底應收款49984.22萬元,其中應收城北工業園、試驗林場等單位款項掛賬超過三年未及時收回,金額合計23201.36萬元,其近三年發生金額合計26782.86萬元。截至目前,暫付款已清理26641萬元,其中通過扣繳鄉鎮往來清理3719萬元,通過列支消化3391萬元,預算單位及企業還款19531萬元;其中2018年級以前年度暫付款本年已清理9120萬元。后續會加大清理力度,仍未收回的暫付款將通過發送借款催還通知書通知單位及時制定清償計劃,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清償工作。
3.庫款保障水平未達標
該指標是地方財政運行平穩有序運行的重要指標。2022年省財政廳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加強對全省庫款保障水平的動態監測,對庫款保障水平預警情況每日提示、按月通報。2022年10月、11月我市庫款保障水平在動態監測情況通報中在0.3以下。庫款保障水平偏低主要是年初預算項目經費集中在四季度支付,同時2022年土地成交量急劇下降,土地收入大幅減少,可用財力不足,造成庫款保障水平偏低。2023年加強對資金的調配,優化資金撥付順序,大力壓減非必要支出,截止2023年10月未出現庫款保障不足的情況。今后將積極拓寬稅源,加大存量資金清理力度,嚴格審核資金支付,使庫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區間。
(三)預算編制審計發現的問題
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不精準。2022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年初預算數171070萬元,調整預算數61720萬元,調減63.9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實現6.67億元,比年初預算減少11.33億元。2022年土地交易受疫情及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導致土地出讓收入未達預期。今后將持續關注宏觀環境及政策變化對土地市場的影響,充分做好土地收儲、市場調研工作,準確預計土地收入。
二、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1.超預算支出50.85萬元
此問題涉及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及市信訪局等7個單位,均存在公用經費超支行為,日后將嚴格控制經費開支,進一步提高預算的科學性、精準性、完整性,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同時建議財政部門對確實需要增加經費的單位進行追加預算。
2.未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33.42萬元
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維修工程合同及驗收手續現已補簽完,今后合同簽訂及驗收手續齊全方可報銷票據,下一步將嚴格按照《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贛財購〔2020〕13號)文件規定辦理。對10萬元以上合同(工程項目)將采取競爭性報價。
3.未執行”三重一大”程序規定11.96萬元
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已對2022年1月支付辦公大樓西側樹林停車場、自行車、電動車棚吸水磚費用11.96萬元事項進行補記。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紀律要求。
4.專項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1044.54萬元
樟樹市慈善會將嚴格執行《樟樹市慈善會章程》有關規定,不斷完善慈善會內部管理制度,對所有募集的善款統一使用財政監制的專用收據,做到專戶管理、專款專用,進一步探索并發展慈善救助項目,提升慈善救助實效。
5.項目結余資金未按規定上繳財政2.68萬元
市民政局2022年年底已將此筆資金結余情況上報至財政局,今后將制定項目資金實施計劃,嚴格項目資金支付要求,加快項目資金使用,保障項目款專款專用。
6.非稅收入未上繳財政10.07萬元
市殘聯現已將2022年收取托養中心承包金10.07萬元款項繳交非稅收入內部待結算賬戶。
7.漏繳稅費13萬元
針對2022年1至12月支付干職工工作餐餐費13萬元,只開具收款收據,未附正式發票的問題,市醫保局現與餐館簽訂補充協議,明確依據實際的工作餐餐費開具發票,單位憑發票并經審核簽字后予以付款。
8.未按文件規定發放下鄉費
市總工會2022年25人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統發單位干職工下鄉費,未按文件規定實行差異化發放管理。2023年已嚴格執行相關文件的規定,對下鄉費實行差異化發放。
9.未嚴格執行旅差費報銷規定0.08萬元
市總工會對于多報銷的0.08萬元伙食補助已通知本人整改,現已退還至財務。
10.違規發放宣傳報道獎勵金0.88萬元
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1月向本單位職工14人發放2021年7-12月宣傳報道獎勵金共計0.88萬元。現已由職工個人繳納回單位賬戶。
11. 超標準發放工會福利0.12萬元
市紅十字會2022年工會福利6人每人發放2300元/人,超標準每人多發200元/人,多發放0.12萬元。將在2023年工會福利中減除福利費200元/人,以抵補2022年超發的工會福利費。今后將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12.會計核算不規范4.99萬元
此問題涉及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民政局將嚴格按照公務用車相關要求,控制車輛使用,發生有關費用將計入公務消費平臺,辦理好錄入手續;市工信局和市商務局已補登固定資產臺賬。
13. 財務報銷手續不規范11.59萬元
此問題涉及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商務局、市殘聯、市信訪局。對于財務報銷手續不規范,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商務局、市殘聯、市信訪局,已經制定相關財務報銷制度,加強了對報銷單據的審核和審批,確保報銷的合規性和準確性,嚴格執行財經制度要求。
14.“三單一函”票據管理不規范1.73萬元
此問題涉及市殘聯、市信訪局、市醫保局、市僑聯。對于票據管理不規范,市殘聯、市信訪局、市醫保局、市僑聯,已完善了簽收名單、三單一函、合同協議、附件清單等原始憑據,并將其裝訂入冊。
15.資金支付手續不規范1.15萬元
市信訪局針對資金轉給個人賬戶,而不是商家對公賬戶的問題。今后將嚴格相關款項的支付,嚴格遵守相關文件規定制度,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堅決不支付款項給個人賬戶。
16.未履行國有資產購置審批程序17.5萬元
市紅十字會今后進行政府采購時,將嚴格履行國有資產購置審批程序并執行到位。
17.未嚴格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市商務局已責令財務人員對2022年全年賬簿完成整理、裝訂,并督導財務人員今后及時進行財務處理。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我們將持續加強對審計整改工作的跟蹤檢查,推動有關單位壓實整改責任,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促進違規違紀問題的源頭治理。一是提升整改質效。通過審計整改檢查,督促各單位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由表及里,由點及面,提高內控質量和水平。扎緊制度籠子,推動部門單位依法、規范、全面地履行職責,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將高質量審計整改成果切實轉化為我市高質量發展的動力。同時加強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的配合協調,確保真整改、見實效。二是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審計整改約談機制,對未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且未說明原因、未及時報告整改結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向市政府提出約談建議,嚴格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切實增強審計整改的嚴肅性。深入貫徹中央關于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和省委的實施意見,健全審計整改的領導、監督、落實和責任機制,深化審計整改工作。三是促進結果運用。推動審計整改結果公開,督促相關單位依法向社會公告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敏感內容外的審計整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加強崗前培訓。審計發現,許多單位財務人員專業水平不夠強,身兼數職擔子重,崗位流動不穩定。建議審計、財政以及相關單位在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的同時,聯合市委編辦等部門,嚴格各單位尤其是重要組成部門單位財務人員的準入門檻,不斷提升財務人員綜合業務素質,從源頭上減少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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