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五十八條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規定,以及樟樹市委組織部(編號:202235)的委托,樟樹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于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對樟樹市物資總公司總經理熊霆同志2020年至2022年10月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樟樹市物資總公司財務資料,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經濟責任所做的主要工作
熊霆同志2020年至2022年10月任樟樹市物資總公司總經理期間,在履行經濟責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認真抓好資產租賃及物業管理工作。在資產租賃管理上,積極配合市發展投資集團公司,按照《樟樹市經營性國有資產招租管理辦法》進行資產出租管理,消除資產出租管理產生的風險,構建親清營商環境。
2.圍繞保運轉促穩定發展,認真抓好各項工作。一是抓好財政零基預算改革中差額定額單位收支情況及財政負擔測算工作,保障單位正常運轉。二是按照市政府辦的布置,做好工業強省推進大會的服務工作。三是按照機關工委的布置,做好省、市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的推薦工作。四是認真抓好物資總公司下屬國企改制職工辦理退休等事項事宜。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責任認定
1.會計科目使用不規范。
2020年5月3#憑證 財政撥款收入和管理費用的支出同時記錄在銀行存款科目中反映,導致銀行存款借方貸方都有發生額,發生額記錄不清晰。
2.入賬發票無附件。
2020年5月4#憑證 物資局采購辦公用品3500元,除了兩張發票外無任何附件,且發票上貨物名稱僅寫了文具辦公用品,沒有記載明細。
三、審計處理和整改情況
以上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物資總公司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會公告整改結果。審計指出問題后,物資總公司已經積極整改。市審計局將繼續跟蹤后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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