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場),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
為貫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通知》(贛火辦字〔2024〕6號),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平安穩定,特制定《樟樹市全國兩會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預案》,現予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務必提高政治站位。全國兩會是我國政治生活的大事,維護兩會期間的安全穩定是一項重大的政治責任。各鄉鎮(街道、場)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要認真汲取近期貴州、廣西火災多發頻發的深刻教訓,堅決避免松懈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主動研判、精準辨識潛在風險,切實弄清最大風險和發展趨勢,落細落實各項防范應對措施,全力把風險化解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二、務必加強源頭管控。3月4日至全國兩會結束,全市停止煉山造林、疫木除治等特殊用火審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深入開展森林防滅火平安春季行動和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綜合發力、精準施策,全面落實野外火源管控措施,確保從源頭上減少火災發生。要大力推動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一長兩員”作用,組織力量下沉一線,嚴管重點人群、作業人員、流動人員,堅決把火種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做到火情快接快處、火案快查快辦,嚴打違法違規野外用火。
三、務必做好應急準備。要密切研判火險形勢,強化跟蹤會商、滾動研判,及時精準發布預警信息,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各類撲火力量要時刻保持高度戒備,隨時做好處置突發火情的準備。在高火險時段和高風險區域,要統籌防撲火力量布控,實施指揮、力量、裝備“三靠前”駐防。各鄉鎮(街道、場)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到領導不缺位、崗位不缺人、責任不脫節,確?;鹎樾畔⒄{度及時、上報準確。
四、務必守牢安全底線。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實把保護人民群眾和撲火人員安全放在最高位置,作為最高準則。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迅速啟動撲火應急預案,鄉鎮(街道、場)領導要現場協調指揮,組織足夠撲火力量,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確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及時疏散轉移周邊受到威脅的群眾,嚴格執行“三先四不打”、撲火指揮“十個嚴禁”、撲火安全“十個必須”等制度要求,堅決守住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安全底線。撲火力量不足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調兵支援,不得貽誤撲火戰機。
附件:樟樹市全國兩會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預案
樟樹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024年3月1日
附件:
樟樹市全國兩會期間森林防滅火專項預案
為積極防范和有效處置森林火災,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全市森林防滅火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3月4日至全國兩會結束
二、預防措施
(一)預警監測
1.密切關注天氣情況變化,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警報。
2.定期查看掌上森防和國家森林草原防火網衛星熱點情況。
3.對國家和省通報的火情熱點,要求當地鄉鎮派出副科級以上干部實地核查,1小時內反饋市應急管理局值班室(電話:7364506)。
(二)火源管理
1.停止焚燒疫木及野外特殊用火審批,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野外用火作業。
2.加強野外火源巡查,切實開展森林防滅火“平安春季行動”和違規野外用火整治“啄木鳥”專項行動,護林員、巡查員要全員上崗,不缺崗、不缺位;鄉鎮(街道、場)村干部要深入村組和重點地段督促檢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3.加強對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確監護人員和監護責任,同時加強進山人員的宣傳和管理。
(三)應急準備
1.各地要補足備足撲火物資和裝備,加強演練,確保撲救需要。
2.各級森林防滅火責任人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防火辦主任和鄉鎮(街道、場)主要領導不得外出,并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
3.市專業隊、各半專業隊全面進入戰備狀態,24小時待命。
4.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嚴肅值班紀律。
三、應急處置
(一)火情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全國兩會期間,各地每天17:00前向市應急管理局值班室報告值班情況(電話:7364506)。
2.強化火情調度。若發生森林火災,各鄉鎮(街道、場)必須立即向市防火辦報告,嚴禁遲報瞞報;必須立即啟動撲救預案,果斷處置火情;火災撲救情況每一小時報告一次,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撲救原則
1.以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立即調派半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救力量不足時,應及時向市防火辦申請支援。嚴禁組織老人、小孩、孕婦、殘疾人和其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山撲救。
2.靠前統一指揮。鄉鎮(街道、場)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所有撲救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火災撲救時按照火情不明先偵察、氣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安先規避的原則,確保撲救人員安全。
(三)撲救力量
1.優先使用當地撲救力量。撲救以鄉鎮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本市專業撲火隊為第二梯隊,其他縣(市、區)專業隊、市消防救援大隊為第三梯隊,省航空消防力量、駐贛森林消防大隊等撲救力量為第四梯隊。
2.市內跨區增援力量。當地撲救力量不足時,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火情判斷或鄉鎮(街道、場)申請,調動其他鄉鎮、國有林場的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
3.申請跨設區市增援力量。需要從外縣(市)調用撲火力量時,報宜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由宜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從外縣(市)調用專業隊伍。
(四)火場指導
對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或者其他重要地段、敏感地點的森林火災,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將派出火場指導組,前往現場協助和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火場指導組:
組長:李平立
成員:肖揚、陳志釗,當日值班干部。
樟樹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024年3月1日印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