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民政廳等11部門印發的《江西省加快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實施方案》(贛民發〔2024〕4號)精神,為加快建立我市老年助餐服務體系,提升老年助餐服務質量和水平,結合宜春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焦老年人就餐實際困難,以重點保障低保、特困、低保邊緣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獨居、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助餐需求為導向,本著政府引導、市場參與、家庭盡責的原則,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積極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多元參與、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推動老年助餐服務方便可及、經濟實惠、安全可靠、持續發展。到2024年底,老年助餐服務進一步向城鄉社區延伸,服務擴面增量實現新突破,對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助餐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務廣泛開展;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務提質增效取得新進展,可持續運營機制進一步健全;到2026年,老年助餐服務網點有效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服務網絡更加完善,多元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合理規劃設施布局。綜合考慮轄區內老年人口規模、就餐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科學制定區域老年助餐服務網絡布局規劃,有計劃、分年度推進實施。堅持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和適度新建相結合,通過“功能疊加一批、新建改建一批、整合利用一批、鄰里互助一批、配餐送餐覆蓋一批”,構建以中心食堂為骨干、社區老年助餐點為支撐、輻射居民小區和老年人家中的助餐服務網絡。在城市,按照一刻鐘“養老服務圈”要求,在新建城區和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補齊養老服務設施工作中,同步解決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或場地使用問題。支持老年助餐服務設施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生活性服務業資源統籌利用、共建共享。可按規定履行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程序后,通過調劑、出租、轉讓等方式將機關和事業單位閑置房產用于開展老年助餐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將現有設施場地改擴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務的,給予相應補貼和支持。在農村,依托已有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一老一小幸福院”提供助餐服務,原則上不新建,有需求的地方利用閑置的老村部、校舍以及民房等資源改建,就近解決老年人吃飯不便問題。
(二)發展多種助餐模式。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探索形式多樣的助餐、配送餐模式。一是建設中心食堂(廚房)。每個街道及縣城鎮至少建設1個具備膳食加工、集中用餐及配餐送餐等功能的中心食堂(廚房),對周邊數個社區的老年人開展配送餐服務。二是開辦社區老年食堂。老年人口多、助餐服務需求大的社區可單獨建設運營社區老年食堂,也可依托社會第三方力量共建,或委托社會組織承接、社會餐飲企業運營社區老年食堂,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務。三是依托社會餐飲企業配送餐。以街道為單位,就近選擇誠信經營、管理規范的社會餐飲企業,設置“老年就餐區”“老年餐桌”等,開發“老年營養套餐”,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價格優惠、品種多樣的就餐、配送餐服務。四是依托養老服務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配送餐。利用養老機構、社區嵌入式養老院、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為周邊社區老年人提供長期穩定就餐、配送餐服務。五是設置老年助餐點。依托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等,在社區、小區設置老年助餐點(不具備膳食加工能力,作為配送中轉或集中用餐場所),為老年人就近取餐、用餐和送餐進小區提供便利。六是建設農村助餐服務點。推進具備助餐功能的“黨建+樂齡中心(幸福食堂)”恢復運營,依托“一老一小幸福院”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尚未建設互助養老服務設施或“一老一小幸福院”的行政村,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較集中的中心自然村,利用農村閑置的老村部、校舍以及民房等資源布點。也可通過設立中心食堂(廚房),為周邊若干個行政村提供配送餐服務。七是發展鄰里助餐點。地廣人稀的農村地區,探索鄰里互助、設立“中心戶”多戶搭伙、結對幫扶等模式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八是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配送餐。市中心城區及縣城,可通過與送餐網、外賣送餐公司合作等形式,為政府補貼助餐服務對象提供送餐服務。難以利用現有服務資源和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的,發揮鄉鎮(街道)民政工作站、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物業服務企業、低齡健康老年人、志愿者等作用,探索“服務積分”模式,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門服務。九是與現有市場化餐飲店合作,通過對老年人進行打折銷售的模式,政府對該餐飲店按每人每餐進行適當補助。
(三)開展助餐機構申報。引導符合條件的機構、企業、社會組織等填寫《宜春市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申報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申報材料。各地民政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于15個工作日內根據轄區內老年助餐服務設施規劃,對申報項目及資料進行初審,并會同市場監管、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組成審核小組進行現場審核。對經聯合審核通過的助餐服務機構由各地民政部門在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各地民政部門進行確認,并報告市民政局。
(四)統一助餐機構標識。各地設置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統一命名為“幸福食堂”,以市中心城區和縣(市)為單位確定標識樣式,做到“幸福食堂”LOGO、店招、助餐點編碼牌、營業時間牌、文化墻“五個統一”,并在室內外醒目位置懸掛。加強老年助餐配送環節管理,以市中心城區和縣(市)為單位統一送餐車標識,實行編號管理。
(五)規范助餐服務標準。制定老年助餐服務規范,引導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進行標準化建設、適老化改造、規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務。各類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優先提供午餐服務,有條件的提供早、晚餐服務,并保證助餐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根據周邊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消費能力、飲食習慣,合理搭配食材,科學制定食譜并定期更新;有條件的可配備專兼職營養師,根據老年人需求提供個性化餐食。老年助餐服務應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嚴格落實“六公示”制度,將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收費價格以及對老年人的優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諾書、服務(投訴)電話上墻公示。
(六)實施精準分類補助。一是建設補貼。對經縣級民政部門確認、2024年1月1日后新改擴建、且符合相應建設標準(附件3)的城鄉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市級財政統籌相關資金,按照每個2萬元標準予以一次性建設補貼,不足部分由縣(市、區)給予適當補助。二是就餐補貼。堅持有償服務,在家庭盡責、個人負擔的基礎上,對在確認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用餐的老年人,分類給予差異化補貼,重點支持特殊困難老年人。對宜春市戶籍年滿70-79周歲的城鄉老年人,給予每人每天2元就餐補貼;對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和“五類”老人(即60周歲以上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低保邊緣家庭中的老年人、60周歲以上獨生子女傷殘和死亡的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殘疾等級一二級的老年人),按照農村每人每天4元、城市每人每天3元給予就餐補貼。所需補貼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2:8比例分擔,原則上每半年與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據實結算一次。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礎上提高老年人就餐補貼范圍、標準,費用由當地財政承擔。就餐補貼根據自愿申請的原則,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向村(社區)申請、鄉鎮(街道)審核、縣級民政部門核定。助餐服務機構應當協助老年人辦理相關業務。老年人戶籍所在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應當予以協助,讓老人直接享受就近便利的助餐服務。就餐補貼不發放現金,不可疊加使用和轉贈,僅用于就餐消費,由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直接給予價格扣除。
(七)加大運營扶持力度。有條件的地方要綜合考慮助餐服務人次和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情況,給予老年助餐服務機構一定的運營補助或綜合性獎勵補助。按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規定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鼓勵各地出臺惠企政策,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支持具備資質的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老年助餐服務,平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民主議事程序決定,可使用集體經濟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務。鼓勵和引導愛心企業、公益慈善組織、愛心人士、鄉賢等社會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健全“個人出一點、企業讓一點、政府補一點、集體添一點、社會捐一點”的多元籌資機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提供穩定可持續的服務。
(八)強化助餐技術支撐。依托省市縣各類養老服務信息平臺,開展老年助餐服務需求調研摸底和重點保障對象確認工作,加強數據采集整合與共享,精準對接老年助餐服務多元供給資源。有條件的地方可在社??ㄖ虚_通老年助餐服務功能,采用“卡、碼、臉”等多種身份識別技術,實現統計、結算、管理等信息化,實行區域內通用。不具備智能化信息就餐記錄、結算的就填寫《宜春市幸福食堂老年助餐服務記錄表》(附件2)并留存相應佐證資料。
(九)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壓實老年助餐服務機構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鼓勵運營單位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鼓勵購買綜合責任險和食品安全責任險,降低運營風險。民政、市場監管部門常態化開展聯合檢查,每半年向社會通報一次監督管理情況。以老年人滿意度和食品安全等項目為核心評估指標,定期對老年助餐服務質量進行評估,適時調整老年助餐服務供給機構名錄,對存在安全隱患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對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運營管理等規定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鼓勵邀請老年人、社區居民代表參與食品安全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老年助餐服務工作機制,把發展老年助餐服務納入為民生實事重要內容,納入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整體部署、統籌推進,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推動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要做好轄區內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的資源統籌、組織實施等工作,不斷調整優化政策措施;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實施和落實工作,村(居)委會要積極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同。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協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務工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門要履行好牽頭職責,依托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發展改革部門要把老年助餐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專項規劃統籌推進,在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強化老年助餐服務能力。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加強資金規范使用監管,并根據實施效果不斷調整優化政策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鼓勵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吸納重點群體就業,并按規定給予補貼。自然資源部門要按照老年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要求,統籌規劃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用地空間布局,保障和規范用地供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試點等工作,統籌推進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助餐點房屋結構安全及消防安全的審驗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農村老年助餐服務工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協調農村公共服務資源向老年助餐服務傾斜。商務部門要積極引導有條件的餐飲、商貿物流企業和互聯網平臺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稅務部門要落實老年助餐服務領域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安全監管。消防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其他部門要按責任分工協助做好老年助餐服務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尊重群眾意愿,大膽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老年助餐服務發展路徑。大力支持連鎖化運營,積極推廣集中供餐模式。鼓勵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的餐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老年人助餐給予優惠和讓利,努力形成規模和品牌效應。要力戒形式主義,避免資源浪費,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要加大老年助餐服務相關政策解讀和宣傳,提升老年助餐服務的知曉度和參與度,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務的良好氛圍。
(來源:宜春市民政局政府門戶網站)
原文件地址:http://mz.yichun.gov.cn/ycsmzj/zcfg/202405/6755c98a1c3040dd9dbda30d8b7536c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