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規范農民建房,堅持“先規劃后實施,無規劃不審批,未審批禁建設”的原則,開展建房審批工作。
一是廣泛宣傳,家喻戶曉知政策。通過召開會議、入戶講解等形式,廣泛宣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贛農字〔2020〕25號)和《江西省農村村民自建房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讓群眾準確理解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用地面積標準、申請程序和審批流程,印制了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請審批辦理流程圖、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請審批工作掛圖,發放到村民手中。
二是聯審聯辦,嚴格把關無遺漏。宅基地審批管理按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一個窗口受理、多部門聯動集中辦公的用地聯審聯辦制度,一站式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對申請宅基地建房申請事由、現場調查情況,各成員單位對照職責現場審核。
三是直達現場,常態管理不放松。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做到“四到場”,即村鎮辦收到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交的申請資料后,及時組織宅改辦、自然資源所、規劃所等單位到現場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等。農戶經批準用地建房后,到現場進行開工查驗,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確定建房位置,指導農戶按照批準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農戶建房過程中,重點檢查是否按照批準面積、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準面積和規劃要求建設住房,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責成整改。農戶建房結束后,對照審批內容進行實地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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