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政策解讀
一、什么是社會救助?
社會救助是國家和社會對家庭經濟困難、不能維持基本生活,或者遭受急難事故、自然災害的公民,給予一定物質幫助和服務的制度。民政部門主要負責社會救助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等工作。
二、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民政部門社會救助?
(一)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市戶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規定。
(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1.具有本市戶籍;
2.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且同時存在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等情況的;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規定。
(三)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
(四)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低保邊緣家庭:
1.具有本市戶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于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規定。
(五)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支出型困難家庭:
1.具有本市戶籍;
2.家庭可支配收入扣減因病、因災、因殘、因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學等剛性支出后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的;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規定。
三、申請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的途徑有哪些?
困難群眾申請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的途徑有線下、線上兩種。
(一)線下途徑: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村(居)委會協助提出申請。
(二)線上途徑:通過手機支付寶“贛服通”小程序搜索社會救助申請,或者通過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進行政策咨詢。
四、民政部門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程序有哪些?
(一)申請、受理。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并授權核對,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財產、支出等狀況,由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進行受理。
(二)調查、核對。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居民經濟狀況核對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支出等狀況進行調查核實。
(三)審核、審批。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救助對象身份認定的公開公示、審核確認,并及時告知申請人,符合條件的認定結果進行長期公布。
五、停止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經過核查超出規定標準的;
(二)不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的;
(三)拒絕接受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對其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核查的;
(四)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救助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社會救助服務熱線?
市民政局 0795-7362805
淦陽街道 0795-7342866
鹿江街道 0795-7161112
福城街道 0795-7251566
張家山街道 0795-7161892
大橋街道 0795-7161275
閣山鎮 0795-7161261
臨江鎮 0795-7810168
劉公廟鎮 0795-7721986
永泰鎮 0795-7891027
吳城鄉 0795-7161067
義成鎮 0795-7541056
洋湖鄉 0795-7319866
觀上鎮 0795-7861001
洲上鄉 0795-7562008
黃土崗 0795-7841018
經樓鎮 0795-7881128
昌傅鎮 0795-7831032
中洲鄉 0795-7160562
店下鎮 0795-7871001
雙金園藝場 0795-7831169
市園藝場 0795-75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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