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昌傅鎮黨委是黨的基層組織,是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對本鎮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本鎮黨的建設全面負責。鎮人民政府是基層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本區域的服務和管理職責。
第二條 昌傅鎮黨委政府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本鎮各項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接受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各項制度建設,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黨建引領基層體系,強化基層治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二)推進區域發展。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體系,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
(三)加強公共管理。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內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加強財稅管理,負責鎮本級財務以及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四)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強“全要素網格”建設,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移民、扶貧、民政、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推進鎮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六)領導基層自治。領導村(居)民委員會、健全自治平臺,推進村(居)民委員會自治;組織村(居)民和單位參與村(社區)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
(七)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村(社區)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八)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審批服務執法賦權事項。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昌傅鎮人民政府
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95-7831032
主要負責人: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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