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各參保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江西省社會保險依法參保企業紅榜名單申報發布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3〕287號)要求(附件1,以下簡稱《紅榜名單申報發布》),決定開展樟樹市社會保險依法參保企業紅榜名單申報發布工作。
各參保單位對照《紅榜名單申報發布》中申報對象、申報條件等要求,經自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可填寫《2023年度樟樹市社會保險依法參保紅榜名單申報表》(附件2),報送至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申報流程如下:
一、申報對象
樟樹市參保單位
二、申請時限
2024年6月8日前
三、申報條件
1.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并建立職工花名冊;
2.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事項變更,并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不低于96%;
3.企業按要求及時足額納稅;
4.企業能夠積極配合人社和稅務部門開展社保、納稅等情況檢查;
5.企業從申報之日起,前三年內無經法院、稅務、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等部門依法查實的違反勞動、社會保險、稅務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且無社保欠費等歷史遺留問題;
6.企業及其法人、主要負責人從申報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中未查詢到前三年內相關失信信息;
7.企業依照相關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并開展相關活動。
四、申報材料
提供2023年度企業員工花名冊,并填寫《2023年度樟樹市社會保險依法參保企業紅榜名單申請表》(附件2),兩份材料蓋章后,提供原件送樟樹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一樓企業養老保險征繳科。(地址:樟樹市鹽城南大道66號,樟樹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咨詢電話:0795-73625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