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嚴秋如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二次會議期間提的“加強對職業農民的培訓指導”的提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交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目前農業農村局已聯合我局印發了《樟樹市新型職業農民評價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有針對參加過新型農民相關培訓的人員可申報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初、中、高級。并分別給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二、同時,針對農村人員這一群體樟樹市政府于2019年根據《江西省就業資金職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贛人社發〔2019〕3號)、《關于做好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9〕38號),專門出臺了《樟樹市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樟府辦發〔2019〕52號)。單獨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用賬戶,并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撥2000萬元放入該賬戶中,統籌用于全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了計算機、家政服務、面點小吃等技能培訓項目。同時針對已參加工作的勞動者,開展新員工企業崗前培訓、以工代訓、企業新型學徒制等行動,進一步加強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為進一步提高勞動者參與培訓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一直以來,我局在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同時,積極助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按月及時足額的進行兌現。通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三年來我局共完成職業技能提升培訓24000余人次,發放補貼金額2000余萬元。
三、扶持返鄉人才創業。為鼓勵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減輕返鄉人員創業初期資金壓力,減輕疫情對實體工商業沖擊,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有關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操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字〔2022〕224號,對2022年度返鄉創業農民工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進行全額貼息。
衷心感謝您對人社工作的關心支持!
樟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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