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習勇、易輝代表:
你們在市九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提高鄉村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當前在提倡發展中醫中藥,各鄉鎮相應成立了中醫館。開展的中醫診療項目凡屬于《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目錄(2011慣標版)》范疇中,均按醫保支付標準納入報銷。且為了適當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支持基層中醫項目建設,宜春市醫保局定時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例如:在2022年4月1日調整我市基層(鄉鎮、社區)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其中普通針刺項目(5個穴位)由原來的8元調整為12元。
2、為了落實醫保支付政策,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基本原則,每年都合理確定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對每個醫療機構都下發了總額預算指標。醫療機構應做到合理診療、合理收費,嚴格執行醫保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目錄及其支付標準,并建立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對超過月度預算額度的醫療機構,會提前告知醫療機構,要及時分析原因,落實控費舉措。對醫療機構超過醫保基金預算總額的超支部分,年底清算時會分段按比例分擔。
樟樹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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