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西錦潤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00萬盒婦科凝膠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795-7161521
通訊地址:樟樹市杏佛路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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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錦潤藥業有限公司年產300萬盒婦科凝膠生產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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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樟樹市藥都科技產業園醫藥區創新大道6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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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江西錦潤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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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江西明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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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概況 |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樟樹市藥都科技產業園醫藥區創新大道668號,項目北面隔小溪為耕地,東面為誠禹藥業有限公司,西面為蘇潤醫藥有限公司,南面為藥都醫療器械產業園;地理位置為: 東經115°30′27.181″,北緯28°6′10.961″。 項目概要:本項目屬新建項目。項目租賃江西明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廠房一樓,主體工程為凝膠配料間(建筑面積為40.2平方米)、凝膠灌裝間(建筑面積為68.8平方米)、外包間(建筑面積為607平方米);公輔工程為供水、供電和辦公區;儲運工程為原料倉庫、成品倉庫和危化品倉庫;環保工程為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供水供電均來自市政管網供給,項目勞動定員20人,不在廠區內住宿;年工作日300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時工作制,年生產2400小時。 項目產品方案:項目以當歸提取液、益母草提取液、艾草提取液、枸杞子提取液、苦參提取液、芍藥提取液、扭刺仙人掌提取液、迷迭香提取液、高山火絨草提取液、麒麟竭提取液、低聚果糖、卡波姆、海藻糖、酵母發酵產物、乳酸、精氨酸、內(外)包裝材料為原輔材料,通過稱量、溶解、攪拌、靜置、質檢、灌裝、包裝入庫生產工序,達到年產300萬盒婦科凝膠的生產規模。 本項目總投資2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80萬元,占總投資的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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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制純水濃水、設備清洗水、地面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與地面清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實驗室廢水一同進入廠區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隔油+格柵+調節+A/O+沉淀)預處理,經市政污水管網接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尾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外排贛江。 2.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營運期廢氣主要為稱量廢氣(顆粒物)、投料廢氣(顆粒物)、惡臭廢氣(中藥惡臭、一體化處理設施惡臭廢氣)、實驗室廢氣。 稱量廢氣、投料廢氣經十萬級凈化空調系統處理后,最后通過20m高排氣筒(DA001)排放;一體化處理設施臭氣加強通風,污水站加蓋密閉,增加廠區綠化種植密度;實驗廢氣經通風柜排風后無組織排放。項目運營期氯化氫排放須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中表4排放標準限值;TVOC、甲醇、乙腈排放須滿足江西省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第3部分:醫藥制造業》(DB36/1101.3-2019)中表3排放濃度限值要求;顆粒物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無組織硫化氫、氨、臭氣濃度排放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要求;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中表A.1的標準限值。 3.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噪聲主要為包裝機和凝膠灌裝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加強設備維護,安裝消聲器和隔振器等措施,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廢包裝材料、廢制水設備濾芯、純水制備廢活性炭、廢反滲透膜、 濾渣、貼標廢紙、污泥)和危險廢物(廢原料空桶、不合格產品、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抹布和實驗廢液)。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處置;廢制水設備濾芯、純水制備廢活性炭、廢反滲透膜統一收集后由廠家回收;貼標廢紙、濾渣和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污泥收集后委托具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置資質的公司處置;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間,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一般工業固廢暫存間面積為5m2,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執行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暫存間面積為5m2,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廠區采取“源頭控制、分區防滲、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擴散、應急響應全方位進行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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