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噸MVR鹽鈣聯產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795-7161521
通訊地址:樟樹市杏佛路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
項目名稱 |
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噸MVR鹽鈣聯產工程 |
建設地點 |
樟樹市鹽化基地武夷路 |
建設單位 |
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 |
環評機構 |
江西贛評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項目概況 |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樟樹市鹽化基地武夷路,東至西湖路,南至環園南路,西至都陽路,北至井岡路、污水處理廠邊界。地理位置為:東經115°37′16.624″,北緯28°0′51.931″。 項目概要:本項目屬擴建項目。項目主體工程為MVR鹽鈣車間(占地面積為6650平方米)、石膏漿沉降區、鹵水輸送管線和廢水回灌管線;貯運工程為散濕鹽庫、綜合罐區、氫氧化鈉罐區;公用工程為給水、排水、供電和供熱;環保工程為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供水供電均來自市政管網供給,本項目勞動定員60人。工作制度:3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320天,共生產7680h。 項目產品方案:項目以鈣鹵(液態)和氫氧化鈉為原輔材料,通過四效預熱、鹽鈣MVR制鹽、離心分離、三效蒸發鈣濃縮、二效高鈣濃縮、二水鈣造粒、干燥、包裝入庫,達到年產103.627萬噸工業散濕鹽和25萬噸二水氯化鈣的生產規模。 本項目總投資75774.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370萬元,占總投資的0.49%。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避免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現場,對高噪聲設備安裝擋板、底座等設施進行隔音降噪,施工設備輕按輕放,嚴禁拋棄;同時認真落實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對易產塵的建筑物和裸露地面及時遮蓋,工地周圍設置密閉圍擋,施工工地道路及時灑水抑塵,合理規劃好運輸線路,進離場路口硬化處理或鋪設鋼板,并及時清除路面塵土;施工廢水主要為材料和設備清洗廢水、開挖產生的泥漿水以及施工人員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工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進行分類收集,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全部回收利用,無法回收利用的送指定地點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為地面清洗水、設備清洗水、冷凝水、噴淋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設備清洗水、噴淋水、初期雨水和部分冷凝水回灌礦山;部分冷凝水用于設備清洗和輸送到熱電站;生活污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生活污水預處理達《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1間接排放標準和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污水處理廠接管水質標準嚴者要求,排入鹽化工業基地污水處理廠,經鹽化工業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贛江。 3.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營運期廢氣主要為鹽鈣回轉造粒后干燥和結片機干燥工序產生的粉塵、鈣包裝粉塵和濕鹽裝載過程產生的裝載粉塵。鹽鈣回轉造粒后干燥粉塵、1#結片機干燥粉塵和2#結片機干燥粉塵均通過管道收集,再經配套的“旋風除塵+水噴淋”除塵裝置處理,最后分別經25米高排氣筒排放(編號分別為DA030、DA031、DA032);鈣包裝粉塵經負壓收集,再采用水噴淋處理,最后經25m高排氣筒(DA033)排放;散濕鹽倉庫為封閉廠房,裝車過程產生少量裝載粉塵為無組織排放。 項目運營期有組織顆粒物排放須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3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無組織顆粒物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4.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噪聲主要為循環泵、蒸汽壓縮機等各類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加強設備維護,安裝消聲器和隔振器等措施,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員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石膏漿、水噴淋沉淀渣、廢機油、廢機油桶、廢保溫材料。石膏漿和水噴淋沉淀渣收集后回灌礦山;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廢機油、廢機油桶、廢保溫材料為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間,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轉運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處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廠區采取“源頭控制、分區防滲、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擴散、應急響應全方位進行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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