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中共樟樹市委關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樟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要求及工作安排,受人民政府委托,現將我市2023年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3年度國有資產總體情況
(一)國有自然資源現量
1.土地資源。我市國土總面積193.39萬畝,其中國有土地面積39.94萬畝,占國土總面積的20.65%;集體土地面積153.45萬畝,占國土總面積的79.34%。
2.礦產資源。全市已發現各類礦產19種,列入資源儲量表的礦區12個。鹽礦查明資源儲量113.2億噸,排名全省第一、全國第四,占全省已探明儲量89.91%。芒硝資源量5.25億噸。
(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配置和收益情況
1.土地資源資產。2023年,全年出讓國有土地40宗,總面積1400.02畝,成交金額3.68億元。其中,住宅用地2宗,成交金額1.4億元;商服用地9宗,出讓面積84.96畝,成交金額9447萬元;工業(倉儲)用地26宗,出讓面積1055.44畝,成交金額8976.4萬元;科教用地2宗,出讓面積38.7畝,成交金額1452萬元;交通服務場站用地1宗,出讓面積163.3畝,成交金額2907萬元。
2.礦產資源資產。截至2023年底我市有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共7個,勘查區總面積22.65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積1.75%;現有礦產資源采礦許可證9個,礦區總面積7.033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積0.54%。
(三)國有資產總量情況
截至2023年底,全市國有資產1038.05億元,其中:國企資產938.86億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75.36億元、鄉鎮(街道)資產23.83億元。資產分類:土地303.93億元、房產店面車位135.58億元、商標資質等無形資產363.10億元、在建工程136.95億元、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6.81億元、設備及家具用具6.71億元、其他資產84.97億元。
(四)國有企業負債、收益情況
2023年度,市屬國有企業全年投資項目283個,預計總投資21.23億元;市屬國有企業累計完成經營收入48549.35萬元,實現利潤7751.19萬元,繳納稅收4806.01萬元。
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市人大常委會的依法監督和支持下,市國資中心不斷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水平,提升國有資產效益,有效維護了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促進國企改革深化提升,為樟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1.持續推進國企改革,優化產業布局。一是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創新攻堅行動。根據《樟樹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攻堅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形成2023年度工作責任清單,以清單方式掛牌推進,實行“季下達、周調度、月分析、季總結、年考核”,對標對表逐項完成銷號,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度任務。二是實現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推進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出臺《樟樹市屬國有企業體系架構優化工作方案》,適度專業化整合市屬國有企業下屬公司,將原“1+2+6”體系架構優化為“1+6”體系架構,形成資產結構合理、經營渠道多元、風險防范可控的發展格局,加快推進企業市場化轉型、實體化運營。三是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選優配強國企領導班子成員,已任命12名國企管理層人員,實行差異化考核結果導向的薪酬和任期管理。一般員工通過事業單位選派、社會公開招聘引進,今年已公開招聘14人、事業單位選派15人到國企工作,實行薪酬總額限額和聘用期限管理。制定《關于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干部到市屬國有企業任職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關于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干部到市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薪酬發放細則》,修改完善《樟樹市2023年度市屬國有企業綜合考核實施方案》,切實做好事業單位選派到國企工作的轉換身份人員的薪酬發放工作,建立按業績貢獻決定薪酬的分配機制,推動國有企業在競爭、比拼中加快發展。
2.全面提升資產管理水平,夯實管理基礎。一是優化資產購置處置審批機制。建立新增資產配置與財政預算、存量資產、資產處置三掛鉤機制,從嚴從緊控制資產購置審批,從價格、數量及使用年限等方面嚴格控制,杜絕超標準、超數量、重復購置國有資產現象。2023年完成資產購置審批993項,同比去年1254項下降20.8%;涉及購置金額1.19億元,同比去年2.3億元下降48.3%。完成資產處置審批46項,同比去年增長76.9%,涉及資產凈值1467.92萬元,同比去年增長9444.34%,切實有效規范資產處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二是搭建數字國資監管平臺。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先行先試,建成數字國資監管平臺,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圍繞組織機構、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投資管理、“三重一大”、人事管理、安全生產等重點業務應用建設,共包含1個數據綜合監測展示平臺和8個監管業務子系統,目前已上線試運行,實現國資監管集中性、實時性、數字化、信息化。三是規范國企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定《樟樹市國有企業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明確企業公務用車配備編制及標準,規范購置、使用維護及處置管理。專項清查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情況,包括公務用車編制、車輛審批購置、管理使用、運行保障等,確保企業公務用車依規依紀。
3.提升資產使用效益,推進資產盤活。一是建設國有資產公物倉。制定《樟樹市國有資產公物倉運行管理實施方案》,建立資產公物倉運行機制。明確國有資產公物倉運行原則、適用范圍、運行模式、管理機構及職責、管理流程等,對各部門單位閑置、超標準、低效運轉等資產集中統一調劑使用。已建成一處實體公物倉,同時正在逐步建立完善“線上公物倉”運行管理平臺,加快推進資產跨層級、跨部門使用,實現資源的經濟節約、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二是統一監管經營性國有資產。以資產劃轉、委托經營等方式,將全市行政企事業單位店面、經營權等經營性資產全部移交到市資產運營公司統一投資開發和經營管理。規范經營性國有資產公開招租、租賃價格評估、合同管理等租賃行為,提升運營管理能力,將存量資產應租盡租,實現資產經營收入和現金流同步持續穩定增長。截至2023年底,市資產運營公司接管經營性國有資產2606處(間),面積29.4萬㎡,已出租1748處(間),面積19.7萬㎡,出租率達67.07%。2023年市屬國有企業租金收入3670余萬元,同比去年上漲14.69%。三是加快推進國有資產盤活利用。制定《樟樹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盤活工作方案》,對行政事業單位低效運轉、閑置等資產進行摸底排查,明確職責分工和資產盤活方式,將盤活存量資產作為系統工程,持續梳理更新可盤活資產清單,科學謀劃推進。建立健全資產盤活工作機制,按照資產不同狀況采取自用、共享、調劑、出租、處置等不同方式,“成熟一個,盤活一個”,提升資產利用效率。2023年處置店下洞渣、康怡設備等資產收入1400余萬元。
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國資國企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一是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有待優化。國有資產管理運營業務板塊不夠清晰,同質化現象較為突出,“小散亂”問題依然存在;國有企業主動謀劃、超前布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資產管理整體效能有待提升。部分國企仍處于“微利”或虧損的狀況,營業成本和費用逐年上升,創收能力不足。國有企業資產重注入,輕盤活,處置方式主要為抵押貸款、直接轉租或收取少額管理費,未有效二次盤活國有資產。三是國有資產監管缺乏信息化。國有資產監管實施手段不夠精準,方式還需進一步創新,尚未實現國資監管信息化,在實時監管、精準監管、有效監管上還有所欠缺。需加快數字國資監管平臺建設,盡快完成數據采集,全面推進平臺使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動國企改革深化提升。按照《樟樹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攻堅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樟樹市屬國有企業體系架構優化工作方案》等既定任務,與上級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同頻共振,有序有效推進改革各項工作。助力優化各國有企業板塊布局,集中優勢資源發展核心業務,激發企業活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不斷提高盈利能力,加快推進國企實現市場化、實體化、效益化運營。
二是加強國有資產精細化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嚴格執行配置標準,從價格、數量及使用年限三個方面嚴格控制,杜絕超標準、超數量、重復購置國有資產。加快建成數字國資監管平臺,完成數據采集,推進監管平臺全面應用,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的數字化、智能化變革。按照《樟樹市市屬國有企業資產專項審計工作方案》開展資產專項審計,通過審計健全國有資產內部控制制度,規范企業資產登記。
三是強化閑置資產盤活變現。持續梳理行政企事業單位可盤活存量閑置資產,按照“能用先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方式,全面統計可變現處置資產,通過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處置價值,依法依規公開進行處置。對于可出租資產,通過公開招租、加大宣傳力度、合理制定招租策略等方式進一步盤活資產,確保實現預計可變現金額,并爭取取得突破性進展。完成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示范街”的打造,積極吸引商家入駐街區,推動我市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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