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成果,全力做好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確保全街道公路安全暢通,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營造整潔有序安全的公路交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法律法規,現將禁止在公路上曬谷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嚴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打場曬糧、堆放雜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對擅自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雜物以及放置鐵釘、磚塊等危險品的由交通運輸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對因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堆放雜物、設置障礙等造成車輛、物品、公路路面、橋梁及安全防護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廣大群眾要充分認識到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等阻得交通的行為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自覺遵守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保障道路暢通,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
三,希望廣大群眾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特別是在胡家坊連接線、經樓高速連接線、張經公路、清萍公路等主要交通要道,自覺愛路,護路。對在公路上打場曬糧不聽勸阻者,將依法予以強制清除。對無理取鬧、阻礙公務等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張家山街道辦事處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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