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查,樟樹市人民醫院存在超量開藥等違法行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涉及違規醫保基金1339.42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2025年度宜春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由當地醫保部門追回醫保基金1339.42元,并處行政處罰1339.42元,約談、限期整改、全市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醫保從業資格記分處理。
2、經查,樟樹市第二人民醫院存在超量開藥等違法行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涉及違規醫保基金1618.4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2025年度宜春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定,由當地醫保部門追回醫保基金1618.4元,并處行政處罰1618.4元,約談、限期整改、全市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醫保從業資格記分處理。
贛公網安備3609820200011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