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贛自然資規〔2021〕1號)、《江西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贛辦發〔2022〕43號)、《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自然資規〔2021〕1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江西省地方標準《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規范》(DB36/T2094—2024)等文件要求,項目土地征收階段需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為廣泛征詢利益相關者對項目決策、準備、實施階段社會穩定風險方面的意見和訴求,現將擬決策事項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擬決策事項概況
本次擬征收范圍:涉及經樓鎮后窯村、經樓村、楊彭村,洋湖鄉東閣村,永泰鎮車埠村、大塘村、灌山村、石崗村,張家山街道光明村、蛟湖村、麻埠村、沙梗村、杏塘村、徐家堎村,洲上鄉雄楊村、榆樹村、洲山村,詳見征地紅線圖。(最終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為準)。
本次擬征收土地面積:約2212畝。(最終面積以批準面積為準)。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擬征收土地目的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活動需要用地,用于G7021寧武高速新干至瑞昌(贛鄂界)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項目(樟樹市段)。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眾參與重點是征求土地征收對群眾生產生活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包括利益相關者訴求、對土地征收的態度、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措施和應急預案等,以及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評估主體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單位。
四、聯系方式
評估主體:江西興瑞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周勝強 聯系電話:18778930998 郵箱:179257740@qq.com
編制單位:江西省國土資源測繪工程總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盛高健 聯系電話:13330124621 郵箱:841533767@qq.com
2026年1月21日
贛公網安備3609820200011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