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編制了《中洲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政府網站(www.qqqwwww.cn)網上查閱《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概況信息。
主要包括:鄉領導成員及分工,鄉政府下(直)屬機構設置,及鄉政府內設機構職能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鄉、鄉辦公室名義發布或者鄉其他部門發布的政府文件、規范性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等。
(三)鄉鎮部門動態和公告公示。
(四)財經信息。
主要包括:中洲鄉年度財政預決算報告。
(五)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主要包括:中洲鄉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六)政策解讀和鄉鎮之窗。
(七)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項;本機關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事項;我鄉專項規劃和重點調研成果等。
依法應當公開的其它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中洲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政府網站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中洲鄉人民政府辦公室(地址:中洲鄉清江大道188號)查閱。
二、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1、主要公開方式。
中洲鄉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qqwwww.cn/zssrmzf/zzx/bmxxgk.shtml)。
2、其他輔助公開方式。
本機關在中洲鄉人民政府一樓便民服務中心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政府職能、機構設置、領導分工、辦事程序等信息以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點中洲鄉人民政府一樓便民服務中心查閱。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中洲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電話咨詢。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交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2、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而未提供的予以退回,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受理機關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的申請。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受理機構可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可不予處理。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受理機構將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同時,將告知申請人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3、答復
本機關處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的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做區分處理的外,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
(三)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四)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聯系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中洲鄉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中洲鄉人民政府一樓便民服務中心
郵政編碼:331217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95-7631101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中洲鄉政府辦公室
四、相關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辦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或認為我辦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
監督電話:0795-7631115
通信地址:樟樹市中洲鄉紀委辦公室
郵政編碼: 331217
接待投訴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
1、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圖
2、樟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