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建立公正透明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管理體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編制本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zssrmzf/dqjd/bmxxgk.shtml)網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包括政府層面的信息公開和行政性事業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街道辦事處層面的主要信息:
1、大橋街道簡介
2、街道辦事處領導分工及其工作機構的主要職責
3、街道辦事處工作制度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4、街道辦事處工作動態
5、街道辦事處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6、街道辦事處提交人大主席團審議的各類報告
7、關于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數據
8、街道辦事處人事任免、招聘信息及表彰獎勵
9、衛生健康服務、民政、強農惠農政策及執行情況
10、其它需公開事項
具體信息可參見街道辦事處編制的《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范圍
《大橋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作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范圍的主要依據。《目錄》將會根據信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作不定期更新。
(三)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此外,街道辦事處還將采用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
2、政務公開欄
3、發放、張貼宣傳材料
4、其它形式
(四)公開時限
按照《條例》規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政府信息屬于主動公開的,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公開形式予以主動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利用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寫《大橋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大橋街道辦事處辦公室申請獲取,也可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
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將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目錄》將會根據信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作不定期更新。屬于該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獲取的,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將依法處理。
(一)受理機構
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正常工作日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大橋街道辦事處辦公室。
咨詢電話:0795-7160418
監督電話:0795-7333235
通信地址:大橋街道辦事處辦公室,郵政編碼:331200。
電子郵箱:dq7327418@126.com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大橋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郵政編碼:331200
咨詢電話:0795-7160418
監督電話:0795-7333235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1、提出申請
向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填寫《大橋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法人或其它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門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當面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特別申請。申請人申請獲取注冊登記、社會保障等方面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親自到機關、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程序。
3、申請的辦理
首先,審查。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將通過適當方式核對申請人的身份。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其次,答復。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縣政府信息公開部門根據下列情況分別答復:
①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終止受理申請程序,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②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③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做出更改、補充;
④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
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⑤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4、提供信息
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在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①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當場提供;
②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不能當場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
③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5、收費標準
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核準標準收取。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機構可以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一)確定為國家秘密和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護的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三)依法受保護的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信息;
(四)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五)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其他事項。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信息公開機構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上級行政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樟樹市大橋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