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省審計廳、宜春市審計局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提出2021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宜春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建設美麗幸福新樟樹,推動我市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作出審計貢獻。
二、主要原則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事關經濟社會全局、事關長遠發展、事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大問題,結合中央、省、宜春市、樟樹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精準把握審計的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審計專業優勢,為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發揮重要監督作用。
(二)圍繞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審計重點。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經濟戰略決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對照“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突出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風險隱患、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關注和審計。2021年重點圍繞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鄉村振興政策落實等情況開展審計工作,科學合理安排、精心組織實施,促進各項政策貫徹落實,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做出積極貢獻。
(三)圍繞提質增效,優化審計管理。進一步強化審計資源調配,優化審計管理和組織方式,高質量推進審計全覆蓋。2021年審計工作以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財政審計為平臺,優化審計資源配置,統籌安排重點專項審計(調查)、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國企審計等項目,注重形式與內容的統一,發揮審計工作的整體合力,堅持科技強審,創新審計方式方法,提高審計監督效率。
三、計劃安排
(一)政府國有企業公司2020年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1.審計目的
通過對政府國有企業公司資產、負債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計,揭露公司會計信息質量、內部管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部署,摸清家底、揭示問題、規范管理,為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2.審計對象和范圍
(1)審計對象:5家一類企業,即:樟樹市發展投資集團公司(簡稱發投集團)、樟樹市城鎮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城投公司)、樟樹市文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旅投集團)、樟樹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水投集團)、樟樹市綠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綠投集團);2家二類企業,即:市高鐵樞紐運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市岐黃小鎮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2)審計范圍
企業成立以來至2020年底,資產、負債、損益情況,資產、債務規模情況,對外投資及擔保情況,內部控制管理情況等,重大事項可往前或往后延伸審計。
2021年3月至4月實施。
(二)財政審計
1.市本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以推動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維護財政安全為目標,開展對市財政局具體組織2020年市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重點關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落實、“三公”經費管理使用等情況,關注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資金分配、使用和績效,一般性支出壓減等情況。2021年5月至6月實施。
2.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以促進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為目標,運用大數據審計方法,對市本級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實現審計全覆蓋。重點對12個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具體是:市財政局、發改委、市場監督管理局、衛健委、人社局、自然資源管理局(含土地收儲中心)、住建局、科技局、科協、退役軍人事務局、路橋養護中心(原大橋管理處)、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重點關注市級部門及所屬單位財政資金使用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等情況。2021年6月底前實施。
3.鄉鎮財政決算審計
通過審計揭示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和決算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提高決算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促進鄉鎮(街道)依法理財為目標。重點審計鄉鎮決算情況,財政收入、支出的真實性,惠農資金使用情況等。重點關注穩增長政策落實、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財稅政策執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推進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行財政績效管理;關注“三公”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關注是否存在隱瞞、截留、漏征、少征各項預算收入,以及違規分配、使用預算資金和轉移支付資金、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關注決策失誤造成損失浪費、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今年將對義城鎮、洲上鄉、永泰鎮、鹿江街道4個鄉鎮(街道)2019、2020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重點關注減稅降費實施效果、財政支出結構優化、財政資金統籌盤活等情況。此審計項目將延伸審計部分村委。2021年7月至9月實施。
(三)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按照審計署的統一部署,持續開展對中央、省、宜春市、樟樹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以促進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目標,組織開展市及相關部門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綜合治理亂收費、推動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到位,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對中央企業落實優化產業布局政策投資建設產業園區情況審計調查。關注鄉村振興中的改水改廁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每季度末實施。
(四)重點公共投資項目審計
1.重點工程審計。以促進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規范管理、節約建設成本、防止損失浪費、提高投資效益為目標,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組織開展對以下項目進行審計:
(1)水運碼頭口岸聯檢大樓及附屬樓建設項目;
(2)市第三醫院(含鹿江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建項目;
(3)張家山高科技農業產業園槎山2#電排站工程;
(4)張家山高科技農業產業園排澇工程;
(5)永秦鎮車埠大路沈村秀美鄉村建設;
(6)鹽城大道污水提升泵站;
(7)觀上鎮橫里村委龔徐新村室外工程;
(8)濱江新城新105國道一期綠化工程;
(9)吳城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
(10)洲上鄉洲山村等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
(11)劉公廟鎮高坑等23座水庫二期除險加固工程;
(1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13)市法院審判綜合大樓;
(14)清江中學新建高中教學樓、實驗樓、公共廁所工程。
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入中介公司組織開展對生物醫藥產業園標準廠房建設項目審計。
繼續實施以前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批準的引入中介公司進行審計的項目:
(1)藥都·樟樹東站(廣場);
(2)城投公司內設開元置業公司投資的歧黃小鎮公建項目(含會展中心、歧黃小鎮廣場、中醫藥博物館及其展陳裝修、太極湖工程等項目);
(3)2017年以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4)贛江二橋(含肖江橋、跨滬昆鐵路立交橋);
(5)市檔案館(含博物館、圖書館)三館合一;
(6)市中醫醫院新住院大樓、新門診大樓及附屬樓;
(7)邊街、市背社區棚戶區改造安置小區項目。
重點關注: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以及工程質量等方面。通過審計,揭示和反映投資項目建設各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規范化建設行為、加強項目管理,促進工程規范、有序開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20年1月至12月實施。
2.上級審計機關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項目審計。
(五)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審計
為進一步規范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管理,促進幼兒教育規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有關規定,2021年開展全市學前教育經費專項審計。審計對象涉及市一幼、二幼及所轄公辦幼兒園、清江幼兒園、各鄉鎮中心幼兒園、民辦幼兒園財政補助資金。審計年度為2020年并視情追溯和延伸前后年度。2021年9月至11月實施。
(六)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按照審計署的統一部署,以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促進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完善領導干部政績考評機制和環境責任追究制度為總體目標,開展對義城鎮黨委書記鐘劍波同志自然資源資產任中履職審計。結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實施。2021年7月至9月實施。
(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2021年是市鄉村換屆年,根據市委組織部委托,以促進地方政府科學發展和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廉潔用權、干凈干事為目標,開展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領導干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部門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重大改革任務推進、財政財務管理和預算執行情況,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對所屬單位監管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領導干部遵守有關廉潔從政規定等情況。2021年7月至12月實施。
(八)上級審計機關、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任務
2021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表
序號 |
審計項目 |
審計單位(內容) |
審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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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國有企業公司2020年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
5家一類企業,即:樟樹市發展投資集團公司(簡稱發投集團)、樟樹市城鎮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城投公司)、樟樹市文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旅投集團)、樟樹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水投集團)、樟樹市綠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綠投集團); 2家二類企業,即:市高鐵樞紐運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市岐黃小鎮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
3月至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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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政審計 |
市本級預算 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 |
對市財政局具體組織2020年市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 |
5月至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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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
重點對12個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具體是:市財政局、發改委、市場監督管理局、衛健委、人社局、自然資源管理局(含土地收儲中心)、住建局、科技局、科協、退役軍人事務局、路橋養護中心(原大橋管理處)、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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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政決算審計 |
義城鎮、洲上鄉、永泰鎮、鹿江街道 |
7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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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跟蹤審計 |
開展我市及相關部門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按照審計署要求審計)。 |
每季度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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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點公共 投資項目 審計 |
重點工程審計 重點工程審計 |
(1)水運碼頭口岸聯檢大樓及附屬樓建設項目; (2)市第三醫院(含鹿江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建項目; (3)張家山高科技農業產業園槎山2#電排站工程; (4)張家山高科技農業產業園排澇工程; (5)永秦鎮車埠大路沈村秀美鄉村建設; (6)鹽城大道污水提升泵站; (7)觀上鎮橫里村委龔徐新村室外工程; (8)濱江新城新105國道一期綠化工程; (9)吳城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 (10)洲上鄉洲山村等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 (11)劉公廟鎮高坑等23座水庫二期除險加固工程; (1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13)市法院審判綜合大樓; (14)清江中學新建高中教學樓、實驗樓、公共廁所工程。 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入中介公司組織開展對生物醫藥產業園標準廠房建設項目審計。繼續實施以前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批準的引入中介公司進行審計的項目: (1)藥都·樟樹東站(廣場); (2)城投公司內設開元置業公司投資的歧黃小鎮公建項目(含會展中心、歧黃小鎮廣場、中醫藥博物館及其展陳裝修、太極湖工程等項目); (3)2017年以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4)贛江二橋(含肖江橋、跨滬昆鐵路立交橋); (5)市檔案館(含博物館、圖書館)三館合一; (6)市中醫醫院新住院大樓、新門診大樓及附屬樓; (7)邊街、市背社區棚戶區改造安置小區項目。 |
1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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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審計項目 |
上級審計機關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項目審計。 |
1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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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審計 |
市一幼、二幼及所轄公辦幼兒園、清江幼兒園、各鄉鎮中心幼兒園、民辦幼兒園財政補助資金。 |
9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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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履職 審計 |
對義城鎮黨委書記鐘劍波同志自然資源資產任中履職審計。 |
7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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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
市委組織部委托審計項目 |
7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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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級審計機關、市委市政府 交辦的其他審計工作 |
交辦審計項目 |
1月至12月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