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農業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及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財農〔2020〕3號)
1、補助對象: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對國有農場和村集體所有耕地,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國有農場和村集體。
2、補助范圍:補貼依據為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耕地面積,對暫未頒證到戶的,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國有農場和村集體耕地按確權面積或自然資源部門認定面積予以核定。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棄耕拋荒超兩年(含兩年)的耕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在登記時要進行核減。
3、補助標準:補貼標準為112元/畝。
4、申請程序:按照“村組登記、兩榜公示、鄉鎮初核、縣級確認”的程序,對農戶補貼耕地面積進行核實。
5、申請材料:
村組登記。村組按照補貼面積界定的要求,對農戶耕地地力補貼面積(確權面積或二輪承包面積)進行逐戶登記,經農戶簽字確認、張榜公示等程序后,將登記到戶的耕地面積上報鄉鎮。村集體耕地由村組登記,經村小組長和村委會主任簽字確認,必須同農戶耕地面積一并張榜公示后上報鄉鎮。
6、咨詢電話:0795-7333561
7、受理單位:樟樹市農業農村局種植業股。
8、辦理時限:按省廳下發文件時間規定。
9、聯系方式:0795-7333561
三、補助結果:
資金發放已由市財政局通過社保卡發放。
四、監督渠道:舉報電話:0795-7333561
地址:樟樹市杏佛路附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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