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切實做好我鎮秸稈禁燒工作,防治大氣污染,促進秸稈資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昌傅鎮2023年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二、工作措施
(一)繼續保持秸稈禁燒高壓態勢。鎮政府成立督查組開展秸稈禁燒工作監督檢查。各村要統籌人力、物資保障,堅持并強化網格化管理、宣傳動員、包保值守、督查巡查、應急處置等經驗做法,夏、秋兩季農作物收種期間實行24小時全覆蓋督查巡查,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并制止秸稈焚燒行為。把秸稈“四離一集中”(離田、離路、離林、離溝塘河,集中堆放)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考核,徹底清除焚燒隱患,防止秸稈推(堆)至河道溝渠污染水體。
(二)有序推進農作物秸稈變肥還田。嚴格落實“限茬、粉碎、拋撒、旋耕”方式實現秸稈就近就地輕簡化科學還田,提高土壤鉀元素利用率,促進農田土壤固碳增匯,鞏固提升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繼續實行秸稈禁燒鎮村干部包村制度,由蹲掛點領導干部、村兩委干部負責所在村具體秸稈禁燒工作。二是實行秸稈禁燒督查巡查制度,督查巡查組負責對省、宜春市衛星監測火點,省、宜春市和樟樹市督察組發現火點,自身督查巡查發現以及接受舉報發現的火點,開展現場核查,作為考核問責依據。三是鎮紀委負責督查鎮、村干部工作作風、紀律執行情況,對督查發現問題或有衛星火點、焚燒秸稈嚴重的村依紀依規精準問責。
(二)強化宣傳引導。鎮政府牽頭組織秸稈禁燒宣傳工作。通過宣傳車、標語橫幅、廣播、公眾號、一封信、網格群、走訪入戶等貼近群眾的形式,進一步宣傳秸稈禁燒工作的重要意義。
(三)實行目標考核制度。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鎮村中心工作考核,對各村轄區范圍內發現火點(黑斑)經確認后,年終考核將視情況對村級目標考核進行扣分。
(四)嚴格監督問責。因秸稈禁燒工作不力造成我鎮被省、宜春市、樟樹市通報、問責、約談的,將依紀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焚燒秸稈或者把秸稈推入、堆放在溝、塘、河等水體,破壞空氣環境質量和水體水系水質的,由公安、生態環境保護、水利等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處理。嚴格落實火點追查制度和“黑斑”倒查制度,對轄區內“第一把火”和省、宜春市衛星通報火點的當事人、相關包保責任人必須依法依紀從嚴、從快、從重予以處理,形成“懲處一例、震懾一片”的懲戒效應。
解讀人:郭慧瑩
聯系電話:0795783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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