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其目的是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結構,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
二、建立職業年金的對象和時間是什么?
職業年金制度適用范圍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用范圍一致,即凡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繳費對象的,均應按規定繳納職業年金費用。職業年金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起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同時,按規定繳納職業年金費用。
三、職業年金基金由什么組成?
職業年金由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構成。
四、職業年金基金籌資標準如何規定?
職業年金繳費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共同承擔。單位繳費比例為8%,工作人員繳費比例為4%;單位和工作人員繳費基數分別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繳費基數相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將適時調整單位和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比例。
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劃入工作人員職業年金賬戶的方式,依據單位的財政供款形式確定。對財政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對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
五、職業年金基金如何管理?
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單位和工作人員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職業年金賬戶。職業年金基金按規定計息,以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六、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如何轉移?
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七、工作人員符合哪些條件可領取職業年金?
(一)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并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工作人員出國(境)定居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解讀人:劉賽玲
聯系方式:0795-716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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