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及《江西省平安建設條例》設立,是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臺,由鎮黨委政府負責工作統籌、政策指導。
二、目標定位
緊扣平安觀上建設目標,圍繞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規范、便捷高效、精細精準、安全運行的原則,為指揮調度、數據匯聚、科學決策、督辦考核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為全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支撐。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有效開展,特成立觀上鎮綜治中心運行管理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 進 黨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聶 翾 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 組 長:鄒宇成 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成 員:鄭 靜、李艷梅、蔡旭強、聶朋林、張磊、袁玲君、湯智清、徐怡帆、各村(社區)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由鄒宇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四、主要功能
鎮綜治中心作為應對重大風險的“指揮部”,匯集情報信息的“數據部”,平安形勢分析研判的“參謀部”,解決治理難題的“服務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管理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完成各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指導各村(社區)綜治中心開展工作。
(二)收集掌握全鎮社情民意和社會治安穩定信息,分析研判全鎮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制定針對性工作措施,向鎮黨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議。
(三)組織開展涉及全鎮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深入排查矛盾糾紛,推動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統一受理、調解、分流、督辦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向市綜治中心上報無法處理事件。
(四)組織開展本轄區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公共安全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開展全鎮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提高社會治安防控水平。
(五)組織開展對全鎮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群的服務救助和教育管理工作,對重點人員落實管控措施。
(六)建立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制定并演練應急工作預案,協助鎮黨委、政府依法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七)組織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協同開展禁毒、反邪教、消防、公共安全等工作。
(八)督促檢查全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綜治工作開展情況。
(九)組織開展政法、信訪、法制等宣傳教育活動,提供法律服務,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十)做好其他涉及社會穩定、社會治安和社會管理的重點工作。
五、運行模式
推進鎮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重點放在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聯動、發揮職能作用、務求取得實效上,做到一個體系領導、一個平臺統攬、一個機制運行、一個窗口服務,協調配合,高效便捷,規范有序,實現“只進一扇門”。
(一)矛盾糾紛聯調。鎮綜治中心組織各組成部門,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點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方式,對矛盾糾紛和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落實登記、交辦、承辦、銷案各個銜接環節。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多種調解力量和調解方法,認真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責任部門:鎮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
(二)社會治安聯防。鎮綜治中心聯合派出所定期開展治安形勢分析,及時發布治安預警預報,落實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治隊伍,建立健全以公安為主體、專(兼)職治安防范力量為骨干、專群結合的治安防范工作網絡,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治安巡邏活動。指導督促轄區各單位落實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參與區域聯防、協防工作。(責任部門:鎮平安辦、派出所)
(三)突發事件聯處。鎮綜治中心負責制定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法妥善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責任部門:鎮平安辦、派出所)
(四)重點問題聯治。鎮綜治中心針對突出治安問題、治安隱患,定期排摸、梳理,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多方參與,綜合施策,嚴厲打擊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推動解決社會管理滯后、公共服務缺失、基礎工作薄弱等突出問題。(責任部門:鎮平安辦、派出所)
(五)重點人員聯管。依托江西省社會治理大數據平臺,發揮部門、單位、社區和家庭作用,落實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對違法犯罪高危人員嚴密管控措施。(責任部門:鎮平安辦、網格化管理辦公室、派出所)
(六)服務管理聯抓。依托鎮便民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著力提高服務管理水平。(責任部門:鎮平安辦、便民服務中心)
(七)基層平安聯創。鎮綜治中心組織開展平安單位、平安村(社區)、平安家庭、平安企業、平安校園等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積極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豐富創建內涵,提高創建實效。(責任部門:鎮平安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鎮綜治中心運行管理暢通,成立由黨委書記周進任組長,鎮長聶翾任第一副組長,分管領導鄒宇成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倒排工期,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見效。
(二)強化經費保障。財政部門要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強化部門聯動。負責實有人口、特殊人群、重點青少年、社會治安、公共安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寄遞、護路護線等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各單位職能作用,聚焦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強化資源整合、信息交流、聯動聯防等,形成工作合力。
(四)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年。
附件2:
觀上鎮網格化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為了進一步創新管理服務方式,健全管理服務網絡,強化管理服務功能,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以下網格化管理服務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宜春和樟樹市平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全面建設“平安觀上”為目標,健全新型管理和服務體制,強化城鎮自治和服務功能,加強信息化建設,突出整合資源、構建體系、服務民生、規范管理、完善機制、強化基層,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統一,做到社會管理在“網”上完善,公共服務在“格”中見效,安全穩定在“面”上實現,為全鎮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牢牢把握聯系和服務群眾這一關鍵,針對不同社會群體和工作領域,落實相應的人性化措施,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物質精神文化需求。尊重村民的主體地位,有效引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
(二)統籌協調、注重結合。按照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格局的要求,注重“網格化管理”工作與黨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文創衛等工作的有機結合。
(三)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統籌優化社會治安服務運行機制,不斷創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努力探索職能部門無縫對接、各種社會力量積極配合的有效載體和長效機制,增強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承載力、執行力。
三、工作目標
通過網格化管理體制機制的創新和實踐,建立科學的分工協作機制、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規范的監督考核機制,實現社會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信息化,做到情況掌握在基層、問題解決在基層、矛盾化解在基層、工作推動在基層、感情融洽在基層,讓網格真正成為服務村民、凝聚村民、引導村民的有力抓手。具體目標是:
(一)區域網格化。按照共駐共建、整合資源的思路和“劃小村組、劃多陣地、劃短距離、劃清底數、劃全功能、劃明責任、劃活資源、劃實考核”的要求,結合人口狀況、地理位置、住宅布局、便于服務等因素將村、組科學合理劃分為若干網格,實現村社會治安服務從條塊分割向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管理轉變。
(二)管理精細化。將轄區內人、地、物、情、事、組織全部納入網格進行管理,建立專兼結合、多方參與的網格責任人隊伍,明確網格管理服務人員職責,建立同格同責、同獎同罰責任制,實現社會治安從突擊式被動管理向常態化管理的轉變。
(三)服務一體化。按照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把社會服務管理做到老百姓的家門口。真正把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變成服務村民、造福村民的民心工程,實現社會管理從行政管理型向社會化服務管理型的轉變。
四、主要內容
網格化管理就是根據屬地管理、地理布局、現狀管理等原則,將管轄地域劃分成若干網格狀的單元,并對每一網格實施動態、全方位管理。構建網格化格局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平臺,建立網格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使社會管理的關口前移,網格是開展社會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單元。網格管理可實行“兼管多格”和“專管一格”相結合的辦法運行。
(一)網格分。鎮綜治中心負責本區域內網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導、督查督辦和檢查考核工作。
以村為標準設立網格。社會管理的各項管理和服務措施主要是以村級網格為單元落實。
(二)人員配備。鎮綜治中心配備網格管理員1名,每個村級網格配備1名專(兼)職網格員,共計32名。
(三)層級分。鎮綜治中心主要負責村社會管理目標任務的實施,指導、督促開展社會管理信息化建設,登記錄入、核查更新網格內社會管理對象信息,落實各項公共服務,預防、協調解決村(社區)內的突發事件和各種重大問題,檢查各村級網格的工作。村級網格主要負責網格內社會管理服務各項工作的開展及信息采集。重點任務是開展社會保障服務,調查、登記社會管理對象信息,幫教、監控重點人員,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各種社會隱患,管理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和經營場所。
(四)工作任務。網格管理服務工作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宣傳政策、收集信息、搞好服務、化解矛盾。具體任務是:一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宣傳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傳遞市鄉兩級政治、經濟、科學、文化信息,反饋社情民意,動員群眾更好地為高質量發展獻計獻策。二是及時、準確地收集、反饋網絡信息。全面掌握網格內基本概況、社情動態,及時發現、收集和反饋各類新增和異動信息,包括實有人口信息、特殊人群信息等各類社會管理信息,做到信息掌握的全面、及時和信息處理的高效、準確。要及時做好信息平臺管理維護及信息輸入、反饋工作。三是抓好網格內的綜治維穩、黨建、社會治安、社區矯正、公共衛生、優撫救濟、教育文化、勞動就業、社會救助、住房保障、消費維權以及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流動人口權益保障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網格內的社會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對村民提出或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一口受理,一網協同,限時辦理。四是積極主動并協調其他人員及時調查處理網格內村民糾紛、舉報和信訪等問題,積極維護群眾利益和權益,防止重復糾紛、集體上訪和其他案件的發生。
(五)工作重點。村級網格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強治安。提高村民法律意識,強化治安綜合管理。化解矛盾、消除隱患,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造就安定、團結、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是管重點。對邪教組織人員、刑釋解教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可疑外來人員及社區矯正對象實行重點管理。同時,加強對留守兒童、在家老人的服務管理。排查老年人居住地的安全隱患、防火防盜。
三是重服務。依托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將便民工作延伸到格,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眾,解決他們辦事難問題。
四是樹新風。各村根據本村實際,建立村規民約,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團結友愛”等傳統美德,破除宗族觀念、封建迷信、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五是建新村。大力推進民生工程,大辦公益事業,實行改水改廁,綜合整治衛生環境,營造宜居宜業新農村。
(六)工作要求。網格管理服務工作人員要求做到腦勤、腿勤、手勤、嘴勤、筆勤,成為發現、受理、處置、協調、報告“第一人”。要熟悉相關政策和工作流程,能夠發現問題,善于處理問題,及時報告問題。要推行“錯時工作制”,將巡查作為網格責任人的日常工作,實現人到格中去,在網格中察民情、訪民意、解民憂、促和諧。網格管理服務工作人員堅持每天至少到網格巡察1次,在網格時間要達到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一以上。要按照“一崗多責”的要求,每名工作人員都要當好社會管理的網格信息采集員、事務協管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社情民意聯絡員、法律政策宣傳員和文明新風倡導員。每名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完成網絡事件上報工作。同時,對服務管理對象的個人隱私和不便公開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附件3
觀上鎮社穩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試行)
為切實提高我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按照“兩整合、兩注重、兩防止、一避免”(即信息整合研判、力量整合調度,注重苗頭處置、注重矛盾化解,防止事態升級、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引發重大涉穩事件)的總體思路,依法、規范、高效處置社會突發事件和苗頭隱患,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本預案以相關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為依據,前移處置關口、下沉處置機制,本著“貼近實戰注重實效”的原則,著力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快速聯動、分級處置”的基層維穩工作體系,提升我鎮快速處置整體作戰能力,確保第一時間、第一階段有效穩控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二、處置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主要包括鎮轄區內各類社會突發事件,尤其是群體性事件苗頭的應急處置。
三、處置原則
依照“信息主導、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調聯動,最少損害、快速平息,依法處置、機動靈活、跟進化解”的原則,在黃金處置期間,規范有序有力應對處置各類涉穩突發事件和苗頭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化解。
四、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三級:
(一)Ⅲ級:是指50人以下且有一般違法犯罪傾向的,由派出所、鎮政府整合力量和事權部門聯動處置。
(二)Ⅱ級:是指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有違法犯罪傾向的、20人以下且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由派出所、鎮政府整合力量和相關部門聯動處置。
(三)Ⅰ級:是指100人以上且有違法犯罪傾向的、50人以下且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或Ⅲ級、Ⅱ級事件鎮一級一時無法快速處置,可能進一步升級的,指揮權交由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調度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
五、組織領導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設在鎮綜治中心。由鎮黨委書記任指揮長,鎮長任第一副指揮,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任副指揮,鎮其他班子成員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信息研判組、現場處置組、疏導化解組、輿情應對組、后勤保障組、工作督導組等。
(一)Ⅲ級規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由鎮主要領導指揮,派出所所長或分管領導任現場指揮,整合派出所和鎮應急力量及事權部門進行聯動處置,根據情況再調集相應力量支援處置,同時及時將處置情況傳送信息研判組,報告有關領導和維穩、公安局等部門。
(二)Ⅱ級規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本著“快速集結、隔離人群、內部勸解、外圍引導、秘密取證、防止擴大”的要求,在鎮主要領導指揮下,由各處置小組聯動處置,并及時將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處置進展、事態發展持續報送區相關領導和維穩、公安等部門。
1.現場處置組。由派出所所長任組長,派出所、交警、應急處置輔助力量及相關部門為成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及時組織依法處置。
2.疏導化解組。由鎮分管領導為組長,綜治中心、司法所、村及相關站所為成員。負責及時搭建溝通平臺,疏導化解,善后救援。
3.輿情應對組。由鎮宣傳工作分管領導任組長,鎮黨政辦、派出所、涉事部門站所為成員單位。負責網絡輿情引導,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適時通報案件的處置情況和善后情況。
4.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分管領導任組長,鎮黨政辦、派出所為成員。負責做好車輛等后勤保障。
5.工作督導組。由鎮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為成員單位,負責在應急處置人員集結或演練等相關環節實施中,人員紀律和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督查,對于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現象及時予以糾正,事后予以追責。
6.信息研判組。依托鎮綜治中心,由鎮分管領導或派出所所長任組長,負責值班備勤、信息匯總和相關綜合協調職能,發揮工作樞紐作用。
(三)Ⅰ級規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在市級響應未啟動前,由鎮主要領導指揮,按Ⅱ級規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要求,組織力量聯動開展初期處置,并隨時將動態報告上級。市級預案一旦啟動,配合做好處置工作。
六、后續工作要求
現場處置完畢后,繼續做好現場穩控、組織力量進行化解、重點人員穩控、涉穩問題趨勢研判及輿情引導等工作。
解讀人:林枝玉,電話:0795-7861001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820200011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