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生產“雙鋅益生元液態飲(生產日期:2025-07-13)”;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生產生產“維生素C泡騰片(葡萄味)”(生產日期2025-11-01)、“維生素C泡騰片(香橙味)”(生產日期2025-11-01)過程中未嚴格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就下列事項制定并實施控制要求,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二)生產工序、設備、貯存、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規定,我局責令以上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江西佳*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駝乳益生菌高鈣蛋白粉”(生產批號:2025-01-02)、“駝奶骨膠原高鈣營養粉”(生產批號:2025-01-08)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為。”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罰沒款合計20004元上繳國庫。
江西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的食用冰(生產日期:2025-09-22、2025-10-16)在運輸和交付中未達到儲存條件導致食品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就下列事項制定并實施控制要求,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四)運輸和交付控制。”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規定,我局責令以上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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