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眾*食品有限公司在生產“高鈣益生菌駝奶營養粉(批號20250702)”;江西眾*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生產“益生元無水葡萄糖”(生產日期:20250702);江西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產“多維蛋白粉”(生產日期:20250203)、“益生菌復合蛋白粉”(生產日期:20240815);江西博*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生產“營養多維蛋白粉”(生產日期:20250916);江西博*藥業有限公司在生產“牦牛骨髓蛋白粉固體飲料”、“牦牛骨髓高鈣蛋白粉”過程中未嚴格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就下列事項制定并實施控制要求,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二)生產工序、設備、貯存、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規定,我局責令以上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樟樹市土*記餐飲店、樟樹市楊*妹冷凍食品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生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鑒于以上單位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能提供進貨票據憑證,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且不知道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钡囊幎?,我局責令以上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樟樹市王崢*餐館、樟樹市笨*居民樓火鍋店在餐飲服務中提供的復用餐飲具經抽樣檢驗,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五十六條第二款:“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钡囊幎āR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的規定,我局責令以上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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