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建字〔2024〕49號
曾為群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為外地在樟工作的年輕干部提供公租房的建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交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1、我局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根據《樟樹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規定,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適度放寬準入條件,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等全部納入住房保障范圍,通過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保障和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貨幣保障相結合的方式,1273戶青年獲得了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有效緩解了一部分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2、近年來,我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贛府廳發〔2021〕46號)文件精神,多次召開“十四五”時期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座談會,充分聽取了市工業園管委會、衛健委、教體局以及各鄉鎮街道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存量土地和房屋資源情況,形成了我市“十四五”時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需求報告,2023年我市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669套,2024年我市計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07套。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積極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著力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全力保障青年人住有所居。
衷心感謝您對公共租賃住房工作的關心!
聯系單位:樟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795-7362066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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