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建字〔2024〕44號
王國安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規范物業管理,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交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1、規范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制度。已制定《樟樹市住宅專項維修申請使用暫行辦法》,優化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業主的正常使用,且根據《樟樹市住宅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樟府辦發〔2023〕70號)第六十四條明確規定了申請提取維修資金的具體情況。
2、強化督導檢查,提升服務水平。為強化物業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實行年度考評制。聯合各職能部門單位對轄區物業項目逐個進行實地走訪、檢查、考評,從物業服務到服務質量,從從業人員培訓上崗到小區亂象(車輛亂停亂放、保潔不及時、設施損壞維修不到位)的管理情況等諸多方面進行分項打分、綜合考評,對業主不滿意、服務不達標、質價不相符的服務企業,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安排專人督導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將列入不誠信經營企業。
3、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物業管理氛圍。屬地街道及各職能部門將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住宅小區公示欄、電子屏等宣傳載體,宣傳與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增強全民物業管理意識,進一步明確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企業的權利義務,切實規范物業企業服務行為,促進物業服務水平和能力不斷提高,樹立業主正確的物業管理意識和消費理念,營造共同關心、支持、參與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
衷心感謝您對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單位:樟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795-7362066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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