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建字〔2024〕48號
辜益凡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一些提升居民小區物業服務質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交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1、加強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建設,增強業主參與物業管理的意識,按照屬地原則,大力推行社區黨支部領導下的社區居委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四位一體”共商事務、協調互動的物業管理模式以及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2、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物業公司進行培訓,并到周邊縣市交流學習,不斷提高員工素質和服務水平;規范物業服務企業履約行為,督促企業依據服務合同,切實履行設施設備維護、保安、保潔等職責,提高服務質量和居民滿意度;鼓勵物業通過定期開展社區活動、加強與住戶的溝通等方式,增進對小區住戶的了解,營造良好氛圍;大力開展物業服務質量和示范項目評價,強化對物業管理項目的專項檢查和“雙隨機”抽查;加快建立物業服務居民評價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鼓勵支持居民自治組織,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等委托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物業項目交接和查驗、物業服務標準和費用測算、物業服務質量等評估活動。
3、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物業管理氛圍。屬地街道及各職能部門將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住宅小區公示欄、電子屏等宣傳載體,宣傳與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增強全民物業管理意識,進一步明確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企業的權利義務,切實規范物業企業服務行為,促進物業服務水平和能力不斷提高,樹立業主正確的物業管理意識和消費理念,營造共同關心、支持、參與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
4、目前我市未有空置房物業費減免政策,根據《樟樹市住宅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樟府辦發〔2023〕70號)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空置房物業費可以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合同中約定減免。
衷心感謝您對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單位:樟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795-7362066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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