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點范圍和基本情況
(一)試點范圍:樟樹市永泰鎮。
(二)基本情況:樟樹市永泰鎮位于樟樹市東南,距離樟樹城區17公里,南與新干縣交界,西依贛江主航道,105國道穿境而過,水陸交通便利。全鎮面積27.48平方公里,共有行政村9個,截止2024年8月份農村集體經濟農戶5466戶共16392人。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為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承包地確權農戶3687戶14241人,確權面積20961.97畝,人均耕地1.47畝。目前,永泰鎮以水稻、油菜、花生等種植產業及水產養殖產業為主,利用產業發展帶動群眾就業增收。在鎮黨委、政府的努力下,永泰鎮連續兩年在樟樹市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中榮獲先進,且群眾基礎好,具備開展試點工作的條件。
二、試點內容
(一)摸底調查承包現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變化情況。二是整戶消亡、全家進城落戶以及整戶無地等情況。三是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情況。四是集體土地利用現狀和機動地等情況。五是農戶對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存在的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等。
(二)探索開展延包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規程(試行)》(農辦政改〔2024〕7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指導試點組規范有序開展延包工作,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成立延包工作小組、開展調查摸底核實、擬定延包方案、召開民會議討論、提交審議批復、審核公示、簽訂合同、完善證書、資料歸檔等。
(三)需解決的主要問題。一是探索直接順延的條件和具體辦法。二是對承包地因自然災害損毀等特殊情形,探索實施“大穩定、小調整”的具體辦法。三是探索農戶承包地征占后的延包路徑。四是探索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跨鄉鎮跨組的離婚婦女、外嫁女、喪偶婦女、上門女婿等特殊群體承包地延包路徑。五是探索整戶消亡土地收回和發包機制。六是探索土地經營權流轉和延包的有效銜接方式。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成立機構(2025年5月至7月底)。成立永泰鎮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延包試點工作動員會、集體經濟組織代表會議和全體村民會議等,宣傳中央延包試點工作精神和政策,確保農民群眾真正了解此項工作的意義、目的和原則。
(二)業務培訓(2025年8月)。在市農業農村局指導下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準確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操作規程和有關技術,認清工作目標。
(三)摸底調查(2025年8月至10月)。利用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和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對農土地承包情況、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情況開展調查摸底核實。主要摸清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承包農戶及承包地變化情況,開荒地、機動地等情況,存在的糾紛矛盾和歷史遺留問題,農戶延包意愿等。同時,對調查摸底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
(四)擬定方案(2025年11月)。試點要根據摸底臺賬和本方案精神擬定延包方案,明確重大問題處置意見。組織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討論延包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民代表同意延包方案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無意見后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審議。
(五)清查核實(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底)。在調查摸底工作完成后,對農承包延包登記的信息逐戶進行核對,核實無誤的信息由農戶簽字確認,最后核實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對公示過程中群眾提出異議的問題,延包工作小組應進行核實、修正、并再次公示。
(六)開展延包(2026年3月至4月底)。根據公示結果,由級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人簽訂農土地承包延包合同。在此基礎上,完善農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農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農土地承包數據庫管理系統等。
(七)總結成果(2026年5月底)。試點工作結束后,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以整改,提升試點工作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黨委政府領導同志為組長,農業、司法、財政、自然資源、檔案、婦聯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永泰鎮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戀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成立專門工作小組。
(二)落實工作責任。在樟樹市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定期了解試點工作進度,分析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審議各村試點具體延包方案,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同時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培訓動員、督促落實等工作。各村落實工作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及時防范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保障工作穩定有序開展。
(三)保障試點經費。將延包試點工作經費納入鎮財政預算,保障宣傳、發動、培訓、承包合同、證書印制等經費及時足額到位,不向農民收取費用。
(四)嚴肅組織紀律。試點工作堅持封閉運行,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組織紀律。積極應對、妥善處置試點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上報請求,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及早發現問題,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確保不發生群體性事件。
(五)加強信息反饋。每月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以及相關建議,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小組定期召集聯席會,專題研究、統籌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工作督導,確保試點順利進行,為全市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農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工作提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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