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市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建設,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縣域衛生健康水平,根據《關于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3〕41號)《關于深入推進全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意見》(贛衛體改發〔2024〕10號)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圍繞“縣級強、鄉級活、村級穩、上下聯、信息通”目標,通過系統重塑醫療衛生體系和整合優化醫療衛生資源,推進以城帶鄉、以鄉帶村和縣鄉一體、鄉村一體,加快建設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大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讓群眾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健康服務,為健康樟樹建設和鄉村振興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底,樟樹市醫共體建設達到緊密型標準,醫共體建設的組織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編制、薪酬待遇、醫保支付等政策進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財物統一管理、權責清晰、運行高效、分工協作、服務連續、信息共享的緊密型醫共體。到2027年底,樟樹市緊密型醫共體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進一步鞏固,市域內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顯提升,縣鄉村三級協同支持關系進一步夯實,鄉村兩級服務水平明顯加強,醫保基金市域使用效能不斷提高,群眾獲得感進一步增強。縣域內住院量占比、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占比得到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政府主導,科學構建緊密型醫共體
1.健全管理體制。建立由市委領導、市政府主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包括疾控,下同)、醫保、市場監管、藥品監管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場和醫共體成員單位參與的醫共體建設工作專班,組織定期會商,發揮工作專班在協調和推動緊密型醫共體建設重大事項和工作方面的作用。工作專班日常工作由市衛健委承擔。
2.合理組建緊密型醫共體。統籌全市現有醫療資源稟賦、特色科室布局、“中國藥都”創建的要求等因素設立兩個醫共體,由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分別牽頭。樟樹市人民醫院牽頭的緊密型醫共體成員單位為張家山中心衛生院、經樓鎮中心衛生院、劉公廟鎮衛生院、昌傅鎮中心衛生院、雙金衛生院、店下鎮中心衛生院、市第二人民醫院、福城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鹿江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淦陽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洲上鄉衛生院等共12個單位;樟樹市中醫醫院牽頭的緊密型醫共體成員單位為樟樹市婦幼保健院、洋湖鄉衛生院、永泰鎮衛生院、大橋衛生院、義成鎮衛生院、閣山鎮衛生院、湛溪衛生院、黃土崗鎮中心衛生院、中洲鄉衛生院、山前衛生院、觀上鎮衛生院等共12個單位。根據自愿原則,以業務同質化管理和加強鄉村服務為重點,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辦醫療機構加入醫共體。緊密型醫共體各成員單位對外保留原有單位名稱及牌子,同時加掛緊密型醫共體成員單位新牌子(在原單位名稱前冠以樟樹市緊密型醫共體名稱),如樟樹市緊密型醫共體牽頭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或樟樹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牽頭醫共體XX鎮、街道(場)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院。醫共體成員單位法人資格原則上保持不變。整合醫共體現有資源,合理建立人力資源、財務管理、醫療質控、藥械管理、醫保管理、信息數據等管理中心,逐步實現行政、人事、財務、業務、用藥、信息、績效等統一管理。鼓勵建立婦幼、中醫等市域專科聯盟,跨醫共體提供服務。
3.加強監督考核。制定政府辦醫、行業監管、醫共體運行的權責清單,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領導、保障、管理、監督責任和醫共體內部運行管理權責。在對單一醫療衛生機構監管基礎上,強化對醫共體整體監管。市衛健委會同相關部門定期開展醫共體考核,以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醫療衛生資源有效利用、醫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為主要績效考核指標,引導資源向鄉村下沉。考核結果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醫保基金管理使用、績效工資總量核定以及負責人員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二)統一內部管理,推進醫共體緊密運行
4.統一行政管理。制定醫共體章程,明確組織架構,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管理制度、議事規則和內部分配等工作平臺和機制,完善牽頭醫院和成員單位共同參與、定期協商的議事決策制度。成員單位原單位機構性質、政府投入、優惠政策等保持不變。加強醫共體內黨組織建設,理順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程序,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選強配齊醫共體負責人員,負責人員中要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代表。醫共體負責人員由市衛健委提名,成員單位負責人和班子成員由醫共體提名并征求市衛健委意見,根據干部管理權限任免。
5.統一人事管理。優化醫共體內薪酬結構,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對成員單位人員等實行一體化管理,充分發揮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醫共體內人員按規定統一招聘、培訓、考核、使用及管理,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要,確保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名牽頭醫院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人員常年服務,加大對村衛生室巡診派駐力度。專業技術人員在醫共體內多點執業無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和執業機構備案手續。促進醫共體內人員合理流動,建立人才下沉激勵和約束機制。縣級醫療機構新入職醫務人員,結合實際工作需求,先安排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
6.統一財務管理。實行財務收支統一管理,集中核算,成員單位單獨設賬,有條件的可實行統一賬戶管理。加強醫共體內部運營分析,嚴格內審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加強對規范使用醫保基金的內部監管,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建立醫共體總會計師制度,規范做好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醫共體服務常住人口總額預算,由醫共體統籌管理和使用,年初預撥部分工作經費,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剩余部分。統一國有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醫共體內資產的調劑、調撥和共享共用機制。大型醫療設備的計量、記錄和列報,以及收入確認、成本分擔和醫保結算等由牽頭醫院負責草擬方案,提交醫共體黨委會研究決定。成員單位大額資金使用提交醫共體黨委會按照“三重一大”研究決定。
7.統一業務管理。對醫療、公共衛生、檢查檢驗、護理、院感管理等業務統一管理。統一醫共體內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標準,強化醫共體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醫保結算清單、處方點評、機構間轉診等工作流程和標準,加強檢查檢驗、疾病診斷質量監測評價。成員單位中有確需轉診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后,由牽頭醫院為其優先提供服務。患者在牽頭醫院治療后需轉至成員單位的,由牽頭醫院原診治醫生跟蹤指導后續治療,成員單位可使用患者后續治療必需藥物。
8.統一用藥管理。加強醫共體內藥品耗材管理,實行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統一藥事管理等。規范成員單位服務行為和流程,暢通鄉鎮衛生院與縣級醫院用藥上下銜接,實現目錄統一、處方自由流動,推行長期處方。在醫共體內推進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用藥下沉,提高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醫保實際報銷比例。醫共體院內制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在醫共體內部調劑使用。從藥品供應、存儲、使用、監管等全鏈條加強醫共體藥事管理。
9.統一信息管理。統籌規劃醫共體信息化建設,推動基層人工智能輔助智慧醫療系統在醫共體內的應用,加強醫共體內醫療、公共衛生、運營管理等業務及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構建統一規范的醫共體監測管理信息標準,綜合匯集市域內醫療衛生數據資源,強化醫共體監測評價。將遠程醫療延伸到鄉村,推行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藥品實現可追溯。加強網絡信息安全。將法定傳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報告融入醫共體信息系統,實現在醫生工作站自動生成信息按程序報告,避免漏報、遲報。
10.統一績效管理。健全內部運行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綜合考慮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因素,注重將考核指標向資源下沉、巡診派駐、家庭醫生簽約、成本控制等方面傾斜,合理確定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收入、績效工資等在成員單位的分配。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薪酬掛鉤,薪酬分配向一線醫務人員傾斜。
(三)完善服務功能,提升縣域醫共體整體服務能力
11.促進資源服務共享。依托醫共體建設市域中心藥房,建立醫共體處方審核、藥事管理、缺藥登記、藥品評估、應急儲備和藥品配送等制度。醫共體成員單位因患者病情需使用牽頭醫院藥品的,可由牽頭醫院相關專科醫師開具處方流轉至成員單位使用,相應藥品可通過醫共體中心藥房統一調配使用,并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根據成員單位能力基礎,統籌建立市域內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等資源共享中心,統籌建立市域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癥監護等臨床服務中心,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12.推進城鄉聯動和鄉村一體化。加強醫共體與城市醫院的合作。牽頭醫院要與對口幫扶的上級醫院(市人民醫院與省一附院、省二附院,市中醫醫院與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主動對接,加強合作共建。同時,牽頭醫院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分院的對口幫扶工作,通過專家派駐、專科共建、臨床帶教、遠程協同、科研和項目協作等方式,提升醫共體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縣級公立醫院執業醫師晉升副主任醫師職稱的,必須有累計一年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經歷。建立健全以縣帶鄉、以鄉帶村幫扶機制,將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衛生室逐步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實行統一管理。對其他性質的村衛生室,繼續深化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建立醫共體內縣、鄉、村三級疾病診療目錄,制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防治指南。
13.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市中醫醫院要統籌整合全市中醫藥服務資源,挖掘和拓展中醫藥服務潛力,力爭實現“四共四提升”,即共建中醫館,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服務能力,重點加強中醫藥人員配備、中醫藥技術服務提供和中醫設備配備,提供更為優質的中醫藥服務;共創名醫工作室,依托嚴萬順名醫傳承工作室、甘淳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付勇針灸康復名醫工作室、江西中醫藥大學岐黃國醫書院中國藥都·樟樹名醫傳承工作站、陳賤平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等,加強名老中醫藥傳承帶教工作,采用師帶徒、跟班學習、專家派駐等方式,在鄉鎮衛生院打造一批診療人次較多、管理規范化的基層名老中醫藥傳承工作室;共學中醫適宜技術,依托市中醫醫院建設覆蓋全市的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基地,完善縣、鄉、村三級培訓體系,提升針灸康復、中醫骨傷、拔罐法、銅砭刮痧、中醫推拿、毫針、微創針刀鏡、小兒推拿及各項中醫藥適宜技術在臨床中的應用能力,實現所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能夠規范開展6類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共享中藥房,積極建設覆蓋轄區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共享中藥房,建立區域范圍內中藥房信息互聯、處方流轉等中藥房數字化平臺,實行中藥飲片統一采購、審方、調配、代煎、配送,提升同質化管理水平。
14.加快推進婦幼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市婦幼保健院牽頭積極推進規范化和優質化的婦幼衛生服務,通過“三個強化”提升全市整體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一是強化基層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將醫共體的產科予以整合,充分發揮整合后的人才優勢、技術優勢、設備優勢和管理優勢,通過技術協作打造更具特色的重點專科,發揮醫共體團隊的優勢,不斷提高醫共體婦幼衛生工作水平,更好地為孕產婦的健康保駕護航。二是強化出生人口素質。醫共體內各機構,結合“優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務”民生實事項目,引導孕產婦按照產前篩查指南要求及時進行產前檢查,將孕產婦產前檢查相關信息數據錄入婦幼健康信息系統,并通過婦幼健康信息系統實現信息數據共建共享,對高危人群重點關注、及時干預,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筑牢出生缺陷防控網。三是強化適齡女性生殖健康干預。在醫共體內推行實施《母女同行,“宜”路守護,共同接種HPV疫苗》活動,鼓勵母女同行,開展宮頸癌篩查,接種HPV疫苗,形成防治宮頸癌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規范宮頸癌的治療和救助,落實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加速推進消除宮頸癌行動進程,提升適齡女性生殖健康水平。
15.增強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牽頭醫院要統籌加強成員單位能力建設,以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創建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為抓手,通過聯合門診、聯合病房等方式,下沉人力、技術、管理等各種資源,幫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深入推進市域醫療服務次中心和基層特色科室建設,提升首診能力。到2025年年底,全市7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建成1個特色科室。服務人口較多、規模較大的鄉鎮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要達到國家推薦標準;其他機構按照滿足當地常見病、多發病診治需要,以急診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康復、護理和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等為重點,推動服務能力逐步達到國家基本標準。采取巡診、派駐、鄰村延伸等方式實現村級衛生健康服務全覆蓋。
16.拓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作為醫共體牽頭醫院要設立全科醫學科,組織醫師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做實重點人群簽約服務,擴大一般人群簽約服務,穩步提升覆蓋率。建立健全家庭醫生對居民首診制度,跟蹤轉診患者治療過程,做好接續服務。醫共體內上級醫院在專家號源、住院床位和預約檢查等方面優先保障家庭醫生轉診的患者。
17.落實分級診療制度。落實基層常見病、多發病防治指南,明確醫共體內縣、鄉兩級疾病診療目錄,完善醫共體內部、醫共體之間和市域向外轉診管理規范,建立雙向轉診通道和轉診平臺,形成以人為本的閉環服務鏈。以高血壓、糖尿病防治為切入點,建立慢性病縣、鄉、村三級管理模式,在區域內實現篩查、確診、轉診、隨訪的連續服務。
18.創新醫防融合服務。建立健全醫共體與疾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的常態化協同工作機制。探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參與醫共體管理和服務。制定完善醫共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牽頭醫院設立公共衛生科,下派人員到鄉鎮服務,圍繞慢病患者、老年人、兒童、孕產婦、重大傳染病患者等重點人群,開展疾病預防、篩查、診治、護理、康復等一體化服務。強化臨床醫生醫防融合服務意識,把預防融入臨床診治全過程。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切入點,探索慢病全流程系統化管理。2024年,達到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推薦標準的機構要實現慢病管理中心建設全覆蓋。統籌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使用,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的有效銜接,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19.提升重大疫情應對和醫療應急能力。健全醫共體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和發熱門診、哨點醫院等監測任務,各醫共體應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疫情核實等工作。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加強市域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強化牽頭醫院對基層的指導,提升基層重癥、危重癥識別和急救能力,暢通綠色轉診通道。加強重大疫情醫療資源和物資儲備,加強基層醫療應急小分隊建設,完善傳染病和突發事件醫療應急處置預案,提升市域內重大疫情應急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置能力。
(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醫共體支持政策
20.落實政府投入保障責任。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市政府根據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根據醫共體建設發展需要,按原渠道保障單位正常運行補助經費和編制人員基本工資、基本績效、五險一金。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政府新增財政衛生健康支出向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傾斜。
21.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在編制使用、人員招聘、人事安排、績效考核、職稱評聘等方面賦予醫共體更多自主權。在醫共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的基礎上,編制總量按縣、鄉兩級由醫共體分別統籌使用(人員總量內的備案數暫不納入統籌范圍 )。優先保障醫共體內醫療衛生機構重點專科、學科建設的用人需求。編制統籌使用保持在合理幅度內,確保醫共體內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均衡發展。根據崗位需要,實行縣管鄉用、鄉聘村用。加強基層全科醫生、中醫醫師、公共衛生醫師、藥師等培養和招聘力度。以醫共體為單位,充分利用專業技術崗位職數,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級、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
22.推進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縣鄉兩級績效工資水平,合理調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間人員收入差距。整體核定縣域醫共體的績效工資總量,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落實醫共體薪酬分配自主權。鼓勵對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探索實行年薪制。
23.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在堅持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按病種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框架內,將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整體“打包”給醫共體牽頭醫院,實行“總額包干、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加強醫療費用增長率、醫保報銷比例、基層就診率、縣域內醫保基金支出比例、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基金占比等考核。完善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機制,結余資金經考核后作為醫共體業務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對適宜基層開展的部分病種,設置基礎(基層)病種,推進基礎(基層)病種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同病同治同價購買付費。繼續對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實行差異化醫保支付政策,醫共體內基層醫療機構醫保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18%。醫共體在醫保資金分配方面,對中醫服務能力強的成員單位適當傾斜。
24.加強醫療保障政策協同。實施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統籌支持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促進分級診療。落實一般診療費政策。支持將農村地區適宜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逐步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性收入占比。對于換藥、注射、輸液、采血等均質化程度高的醫療服務項目,逐步實現市域內同城同價。落實“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促進互聯網診療、遠程會診等醫療服務向基層延伸。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要強化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監督責任,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負總責,定期研究醫共體建設,協調解決重大困難和問題。市衛健委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出臺具體政策措施,形成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督導評價。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指導,定期調度、通報工作情況,要將緊密型縣域醫共體11項達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實行清單管理,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緊盯不放,狠抓落實。對在醫共體推進過程中,工作責任不落實,推諉扯皮不作為,造成工作任務未有效完成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
(三)積極宣傳引導。深入總結推廣醫共體建設經驗做法,宣傳進展成效和先進典型。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調動各方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為醫共體建設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
附件:1.樟樹市全面建設緊密型醫共體重點任務清單
2. 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評判標準調度表(試行)
附件1
樟樹市全面建設緊密型醫共體重點任務清單
責任 主體 |
分項 |
序號 |
工作任務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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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
一 |
健全組織領導 |
1 |
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完善醫共體改革實施方案配套文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的醫共體建設工作專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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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厘清醫共體建設權責利關系,完善政府辦醫、行業監管、醫共體運行的權責清單,合理組建醫共體,明確成員單位各自職責分工,定期研究醫共體改革進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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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推進政策協同 |
3 |
衛健委承擔工作專班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工作專班議定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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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實政府投入保障責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改革補償機制,加強資金績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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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創新人事編制管理。在醫共體內實行人員統籌使用,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級、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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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實“兩個允許”要求,明確市鄉村三級醫療機構薪酬制度改革辦法,落實同崗同薪同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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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制定適合醫共體醫療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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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定醫共體內統一用藥目錄、藥學服務、藥品管理、藥品使用監測、采購配送和藥款支付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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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
三 |
研究重大問題 |
9 |
指導醫共體加強黨建工作,設立醫共體黨委書記、落實牽頭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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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究解決并落實醫共體信息化建設項目,落實項目資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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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研究解決并落實醫共體內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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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醫共體 |
四 |
加強內部管理 |
12 |
制定醫共體內“統一行政、統一人事、統一財務、統一業務、統一藥械、統一信息、統一績效”等7個統一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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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定醫共體內分級診療管理辦法,建立醫共體內市、鄉兩級病種目錄及規范轉診流程,推動市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占比提升到6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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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醫保資金總額打包預付后,醫共體牽頭醫院制定分配使用、結余留用及合理超支分擔實施方案,確保醫保資金合理分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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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完善醫共體內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機制,完善內控約束、績效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監督、合作高效的利益共同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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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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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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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立醫共體建設衛生健康統一信息化平臺,實現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雙向轉診、人事、財務、醫保、績效管理、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共享等信息互聯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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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快設置醫共體檢驗中心、影像中心、心電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共享中心,推動基層人工智能輔助診斷技術在醫共體內的應用,將遠程醫療延伸到鄉村,實現推行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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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醫共體 |
18 |
推進智慧醫院建設,實現院內的管理信息化系統(HIS)、醫學檢驗系(LIS)、遠程影像系統(PACS)、電子病歷系統(EMR)等系統的數據交換和業務協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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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統籌建立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癥監護等臨床服務中心,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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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六 |
完善服務功能
完善服務功能 |
20 |
醫共體牽頭醫院提升醫療技術,積極申報省、市、縣級重點專科,加強與省、市級醫院建立專科聯盟,借助省、市三級醫院醫療專家資源,開展臨床教學查房、開具處方、指導手術和操作等,增強解決大病和急危重癥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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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人民醫院建成胸痛、卒中、創傷、新生兒和兒科、急危重癥孕產婦等五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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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省、市級醫院派駐人員與醫共體牽頭醫院承接學員建立師徒關系,且有承接學員幫帶計劃,每月(季度)對承接學員進行業務水平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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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醫共體牽頭醫院對各鄉鎮分院全面推進聯合門診、聯合病房建設,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特色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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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中醫醫院統籌整合縣域中醫藥服務資源,挖掘和拓展中醫藥服務潛力,實施市域中醫藥服務能力四項提升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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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依托市中醫醫院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實現所有鄉鎮衛生院能夠規范開展6類10項中醫藥適宜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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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0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以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服務,100%的村衛生所可以提供中醫藥診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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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整合市婦幼保健機構、市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婦產科資源,積極推進規范化和優質化的婦幼衛生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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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醫共體 |
28 |
牽頭醫院幫助鄉鎮衛生院開展適宜新技術、新項目,且常態化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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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各鄉鎮衛生院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力爭縣域每萬人口至少有3個全科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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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牽頭醫院職能管理部門定期安排專人到各鄉鎮分院開展醫療質量、病歷點評、處方點評,每季度有指導監管與分析,并制定整改臺賬,實現同質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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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牽頭醫院指導醫共體內鄉鎮衛生院對照“優質服務基層行”創建標準,梳理短板弱項,建立幫帶臺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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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牽頭醫院建立縣級醫院全(專)專科醫生+鄉鎮全科醫生+若干村醫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且能做到定期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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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牽頭醫院設立公共衛生科,發揮公共衛生統籌管理作用;設立慢病管理中心,完善慢性病醫防協同管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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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定期對醫共體開展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參與醫共體管理和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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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縣級醫院全(專)科醫生對其聯系的家庭醫生團隊慢性服務的對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面對面隨訪,有計劃、有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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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牽頭醫院對村醫每年至少開展1次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業務知識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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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以高血壓、糖尿病為切入點,統籌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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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對注冊在政府承辦村衛生室的鄉村醫生,通過競聘后,實行“鄉聘村用”,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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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采取巡診、派駐、鄰村延伸等方式實現村級衛生健康服務全覆蓋,確保村衛生室至少有一名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或執業(助理)醫師的合格村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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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醫共體 |
40 |
按時發放村醫的各項合理補助,且績效工資與基本公衛工作量、基本醫療診療量等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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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組織考核,按考核結果撥付村衛生室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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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縣域醫共體實現收支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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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高于當年全省平均水平并逐年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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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公立醫院每門急診人次平均收費水平增長比例和出院者平均醫藥費用增長比例低于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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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公立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金額占比達50%;鄉鎮衛生院基本藥物使用金額占比達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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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醫保基金縣域內支出率(不含藥店)較上年有所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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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縣域內住院量占比優于當年全省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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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性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較上年有所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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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的比例高于當年全省平均水平并逐年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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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使用率較上年有所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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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群眾就醫滿意度逐年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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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評判標準調度表(試行)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判標準 |
一、建設責任共同體(25分) |
1、黨委政府主導(8分) |
【定性】①建立由縣級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醫保、藥監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和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參與的縣域醫共體建設推進機制,推進機制日常工作機構設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承擔。②制定權責清單,明確政府辦醫、行業監管、醫共體運行的主要職責和權責界限。③明確推進機制工作規則、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建立定期會商制度。④推進機制定期會商,協調和推動縣域醫共體的規劃建設、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 |
2、醫共體決策權限(10分) |
【定性】①制定清晰合理的縣域醫共體治理架構,明確縣域醫共體與其他醫聯體,以及區域內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關系。②建立醫共體章程和各成員單位共同參與、定期協商的議事決策制度,明確權責清單,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③明確縣域醫共體對成員單位的具體管理權限。④落實醫共體議事決策制度和具體管理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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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醫共體有效考核(7分) |
【定性】①建立完善績效考核制度,評估主體是代表黨委政府的縣域醫共體建設推進機制。考核指標以結果為導向,至少包括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醫療衛生資源有效利用、醫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4個方面,引導資源向鄉村下沉。②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縣域醫共體考核,考核結果與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醫保基金支付、績效工資總量核定以及負責人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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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設管理共同體(27分) |
4、統一人事管理(9分) |
【定性】①在縣域醫共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的基礎上,按縣、鄉兩級由縣域醫共體分別統籌使用編制總量(人員總量數、編制備案數等暫不納入統籌范圍)。②建立縣域醫共體內人員統一招聘、培訓、考核、使用和管理的制度。③建立縣域醫共體統一績效管理的制度。④建立縣域醫共體崗位管理制度,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要。⑤落實縣域醫共體在編制管理、人員管理使用、內部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 |
5、統一財務管理(9分) |
【定性】①建立縣域醫共體財務收支、國有固定資產統一管理的制度。②對成員單位單獨設賬、集中核算。③加強縣域醫共體內運營分析,嚴格內審管理。④實行縣域醫共體內資產調劑、調撥和共享共用,牽頭醫院統一負責大型醫療設備的計量、記錄和列報,以及收入確認、成本分擔和醫保結算等。⑤醫保經辦機構對醫共體醫保基金使用進行績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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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統一用藥管理(9分) |
【定性】①加強縣域醫共體內藥品耗材管理,建立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統一藥事管理等制度。②落實了以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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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設服務共同體(24分) |
7、患者有序就醫(8分) |
【定性】①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在規章制度、技術規范、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方面執行統一標準。②建立縣域醫共體內縣、鄉、村三級疾病診療目錄,制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防治指南,建立完善醫共體內部、醫共體之間和縣域向外轉診管理辦法。③加強醫療質量監管,將傳統的對單一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管轉變為對醫共體的監管,牽頭醫院承擔醫共體成員單位的醫療質量監管,逐步實現縣域醫共體內醫療質量的同質化。 |
8、信息互聯互通(8分) |
【定性】①統籌規劃縣域醫共體信息化建設,制定建設方案。②開展信息化建設,實現縣域醫共體內醫療、公共衛生、運營管理等業務與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為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財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提供技術支撐。③發展遠程醫療服務,推行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藥品實現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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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促進醫防融合(8分) |
【定性】①制定完善縣域醫共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開展疾病預防、篩查、診治、護理、康復等一體化服務,落實醫共體內公共衛生任務,做好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②醫共體牽頭醫院發揮服務引領的作用和臨床專科規范診療、疾病診斷等技術優勢,為區域內公共衛生服務提供技術支撐,做實、做優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③建立健全縣域醫共體與疾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的常態化協同工作機制,引導臨床醫生自覺參與公共衛生工作,把預防融入臨床診治全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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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設利益共同體(24分) |
10、收入統一管(12分) |
【定性】①根據縣域醫共體建設發展需要,按原渠道保障醫共體內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行補助經費和編制人員基本工資、基本績效、五險一金。②醫共體實行醫療收入統一管理。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縣域醫共體服務常住人口總額預算,根據縣域醫共體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由縣域醫共體統籌管理和使用,年初預撥部分工作經費,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剩余部分。 |
11、醫保管理改(12分) |
【定性】①加強和完善醫共體“三醫”聯動制度設計。②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據《江西省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贛醫保發〔2022〕23號)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對縣域醫共體實行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③按照省、市部署,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④加強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和財政投入等政策銜接,確保醫共體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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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達到緊密型評判標準(1.所有11項評判標準均達到B及以上;2.至少8項評判標準達到A;3.每個方面至少1項評判標準達到A,且“醫共體決策權限”達到A。以上三項全部滿足才能判定達到緊密型評判標準)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