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發改委2022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發改委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發改委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發改委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發改委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樟樹市發改委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能為: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協調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承擔全市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協調推動重大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并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申報省、宜春市重點項目建設計劃。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負責長輸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監督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計劃。開展成本調查、價格成本監審和價格研究;開展市場價格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工作,掌握全市和國內外市場重要商品或服務價格水平及動態,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負責本市區域內鐵路建設征地拆遷等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有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2年樟樹市發改委共有內設機構數量15個,并有一副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樟樹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另有一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蘇區振興發展中心掛靠我委。編制人數4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23人。事業編制18人,實有人數61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35人,行政在職人數18人,事業在職人員14人,聘用人員2人。退休人數28人,遺屬人數1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發改委2022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發改委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樟樹市發改委收入預算總額為547.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8.48萬元;財政撥款收入547.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8.48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樟樹市發改委支出預算總額為支出預算總額為547.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8.48萬元; 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382.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5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2.8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7.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09萬元。項目支出1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0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壓縮項目資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3.8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9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7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蘇區中心掛靠我委,人員增加,同時我委也安置了一名退伍軍人。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 工資福利支出292.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9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7.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2.1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0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48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蘇區中心掛靠我委,人員增加,同時我委也安置了一名退伍軍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樟樹市發改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547.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8.48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3.8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9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382.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21.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2.8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7.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09萬元。項目支出1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0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壓縮項目資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52.2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加3.92萬元,增長8.29%,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有一正科級事業單位人員掛靠我委,由我委統一核算。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總額20.48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0.48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實有數1輛。
2022年部門預算無安排購置車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社會信用建設工作經費”項目情況說明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由社會信用制度、信用服務行業、社會信用活動和信用監管體制四個方面組成。
為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可營造良好的信用經濟環境,提升社會治理的和諧度,進而降低社會各項成本。在信用基礎下的交易,更能有效防范經濟風險,促進市場活絡。特設立本項目。2022年,市財政安排了“社會信用建設工作經費”項目,涉及財政撥款10萬元。
(1)項目概述。自2014年國務院下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來,在社會上各組織單位的積極推動及宣傳下,上至政府單位下至大眾百姓,通過信用法律法規的發布、信用信息平臺的建設、信用審核機制的運用及守法守信的遵循,大大改變了市場經濟環境乃至日常社會氛圍,特設立本項目。
(2)立項依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推進誠信建設”,《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指出,要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建設法治政府的背景下,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導性主體,政府更要發揮“以身示范”的引領作用和治理主體的統籌推動作用,依托依法行政的建設路徑,推動實現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系統性和規范化發展。
(3)實施主體。樟樹市發改委本級。
(4)實施方案。繼續推進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促進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縱向與省、宜春市互聯互通,橫向與市直各單位各行業共享共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實現信用信息記錄、交換與共享,進一步夯實“智慧樟樹”建設基礎。年度安排中對相關單位操作人員培訓不少于4次,同時應對省、宜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檢查督察和考核。
(5)實施周期。2022年1月-2022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預算總額為1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年度目標:對相關單位操作人員培訓不少于4次,同時應對省、宜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檢查督察和考核。
指標:培訓次數>=4次,宣傳次數>=4次,系統正常運行率>=95%;預算完成率>=95%,政策受眾人數>=200人。
(十)、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能量總耗和強度“雙控”考核、樟樹市節能中心工作及服務業發展推進工作包干經費項目經費,財政安排40萬元。
(1)項目概述: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解決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的一項重要措施,既能節約能源資源,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也能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我市經濟發展綠色水平。
(2)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3)實施主體:樟樹市發改委
(4)實施方案:項目自2022年1起繼續實施,持續組織開展全市企業和自然人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實現市級各部門信用信息互聯和資源共享;推進事前信用承諾監管平臺建設;持續開展全市性誠信宣傳及培訓活動;開展信用信息應用,提供信用記錄查詢,依法向社會公示;建立科學的、公正的信用評價模型,面向全市常住人口提供自然人和社會法人信用評價服務。對相關單位操作人員培訓不少于4次,同時應對省、宜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檢查督察和考核。
(5)實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年度預算安排:4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總體目標:通過節能審查,控制能源消耗,實現樟樹綠色城市、生態城市的目標。
指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數(個)>=100個;單位GDP能耗下降(%)>1%;節能評審滿意度(%)=100%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樟樹市發改委"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5.4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4.48萬元,比上年增2.24萬元,比上年增加2.24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有一正科級事業單位掛靠我委,人員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1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未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二)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四)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五)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定額內公用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非定額的工會經費、取暖費、福利費、高溫津貼、公務用車維護費、公務交通補貼、離休人員特需費、離休人員公用經費、退休人員活動費、生均公用經費和其他日常公用支出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