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具體政策。
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縣鄉村公路(含橋梁)、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計劃下達,勘察、設計、施工指導,工程質量監督、驗收,以及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意見,指導全市縣鄉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保護路產路權。
(3)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的實施。負責城市公共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旅客運輸、貨物(含危險品)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維修、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市場及水路運輸市場行業管理。
(4)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協調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5)負責渡口、公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交通動員保障等工作。
(6)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點科技項目研究。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工作。
(7)負責農村公共交通和農村客運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8)負責胡家坊連接線上的四特大橋、薛溪互通立交橋(含跨滬昆鐵路大橋)和協助負責肖江大橋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
(9)負責經樓連接線上的藥都大橋、跨滬昆鐵路大橋、肖江大橋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
(10)負責四特大道鐵路道口安全守護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部門共有預算單位1 個,包括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本級
和 0 個二級預算單位。
編制人數小計12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1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10人,工勤編制人數1人。實有人數小計207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11人,行政在職人數11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100人。退休人數小計93人,遺屬人數3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部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 6877.7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640.28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6877.7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2122.62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6877.7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640.28 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2040.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19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1580.61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0.07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55.76萬元,資本性支出 64.3萬元。項目支出 4837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768.48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320.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5.3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2.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3.84 萬元;交通運輸支出 6314.15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747.75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0.2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5.83 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580.6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65.13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240.07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35.93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55.7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6 萬元;資本性支出 64.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58.4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6877.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640.28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320.58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102.8萬元,交通運輸支出 6314.15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140.21 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2040.7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19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1580.61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0.07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55.76萬元,資本性支出 64.3萬元。項目支出 48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768.48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304.37 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 194.38 萬元,增長176.72 %,主要原因是 2025年交通局執法專項經費納入機關運行費中 。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64.3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4.3 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2月10日, 部門共有車輛 12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9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路面養護車 2 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九)橋梁、鐵路日常管護項目情況說明
1.橋梁、鐵路日常管護項目
(1)項目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城市橋梁養護技術規范》 (CJJ99-2003,J281-2003)、《 江西省橋檢報告》(2017. 10)和《江西省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辦法》(2012.9)、樟 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17年9月5日印發《樟樹市人民政府抄告單》(樟府辦抄財字〔2017〕523號〕,正式設立橋梁、鐵路日常管護項目,經費用于橋梁日常巡邏、橋面修補、伸縮縫清理、泄水孔疏通等日常管養工作。
( 2 ) 立項依據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請求將2024年項目資金及相關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的請示》(樟交運文〔2023〕103號),橋梁、鐵路日常管護項目850萬元。
(3)實施主體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
(4)實施方案
全年安排人員進行橋梁橋面修補、伸縮縫清理、泄水孔疏通、橋梁檢修、日常巡邏等工作。由單位班子成員帶隊,對四特大橋及肖江大橋橋梁日常管護工作進行考核,根據日常養護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對該資金的到位和撥付,做好賬目設置和賬目管理。在資金使用過程
中,嚴把監督審核關,建立健全內部審批制度,同時加強橋梁養護知識宣傳。
(5)實施周期 全年
(6)年度預算安排
850萬元
(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附表)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89.5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務接待 14.5 萬元,比上年減少 0.5 萬元,主要原因是: 嚴控相關經費支出 。
公務用車運行 50 萬元,比上年增加 50萬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局機關納入了局執法大隊及養護中心車輛運行費 。
公務用車購置 25 萬元,比上年增加 25 萬元,主要原因是: 2025年局執法大隊計劃購買執法車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4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交通運輸支出:主要反映用于交通運輸類行政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