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支出預算總表
十一、財政撥款預算表
十二、《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縣鄉村公路(含橋梁)、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計劃下達,勘察、設計、施工指導,工程質量監督、驗收,以及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意見,指導全市縣鄉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保護路產路權。
(3)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的實施。負責城市公共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旅客運輸、貨物(含危險品)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維修、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市場及水路運輸市場行業管理。
(4)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協調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5)負責渡口、公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交通動員保障等工作。
(6)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點科技項目研究。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工作。
(7)負責農村公共交通和農村客運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8)負責胡家坊連接線上的四特大橋、薛溪互通立交橋(含跨滬昆鐵路大橋)和協助負責肖江大橋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
(9)負責經樓連接線上的藥都大橋、跨滬昆鐵路大橋、肖江大橋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
(10)負責四特大道鐵路道口安全守護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納入本部門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1個。共有編制人數12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10人、全額補助事業編人數110人、工勤編制1人。實有人數212人,其中:在職人數121人,包括行政人員13人、事業編制人員108人,退休人員89人、遺屬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3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收入預算總額為3239.35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065.06萬元;財政撥款收入2083.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01.8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為0萬元,較上年減少6323.27萬元,其他收入846.97萬元,較上年增加846.97萬元上年結轉為309.37萬元,較上年減少90.63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市交通運輸局支出預算總額為3239.35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065.06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2293.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99.2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853.58萬元、商品服務支出258.0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2.05萬元。項目支出945.6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464.3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交通運輸支出2636.8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13.3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5.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7.7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5.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2.85萬元;農林水支出93.7萬元。
基本支出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853.58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970.2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8.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5.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2.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0.4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市交通運輸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083.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01.87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交通運輸支出1574.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83.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5.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6.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5.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7.5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3.91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基本支出2078.0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62.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52.9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33.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4.8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2.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9.09萬元;項目支出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233.05 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 99.16 萬元,增長74.06%。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3月19日,部門共有車輛 13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0 輛,執法執勤用車 1 輛,路面養護車 2 輛。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無。
(九)項目情況說明
1.四特大橋管護項目
(1)項目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城市橋梁養護技術規范》(CJJ99-2003,J281-2003)、《江西省橋檢報告》(2017.10)和《江西省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辦法》(2012.9)、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17年9月5日印發《樟樹市人民政府抄告單》(樟府辦抄財字[2017]523號),正式設立四特大橋日常管護項目,經費用于橋梁日常巡邏、橋面修補、伸縮縫清理、泄水孔疏通等日常管養工作。
(2)立項依據
《樟樹市人民政府抄告單》(樟府辦抄財字[2017]523號),肖江大橋橋梁日常管護經費5萬元。
(1)實施主體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
(2)實施方案
全年安排人員進行橋梁橋面修補、伸縮縫清理、泄水孔疏通、橋梁檢修、日常巡邏等工作。由單位班子成員帶隊,對四特大橋及肖江大橋橋梁日常管護工作進行考核,根據日常養護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對該資金的到位和撥付,做好賬目設置和賬目管理。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嚴把監督審核關,建立健全內部審批制度,同時加強橋梁養護知識宣傳。
(3)實施周期
全年
(4)年度預算安排
5萬元
(5)績效目標和指標
養護次數、巡邏次數、橋面平整率、破損修復及時率、成本節約率等各項指標達標,保證群眾安全出行,行車司機認可,群眾滿意。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市交通運輸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25.5萬元,較上年增長8.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公務接待費25.5萬元,比上年增長8.5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合并、人員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無增減變化。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無增減變化。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交通運輸支出:主要反映用于交通運輸類行政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