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公路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公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縣鄉村公路(含橋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計劃下達,勘察、設計、施工指導,工程質量監督、驗收,以及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意見,指導全市縣鄉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保護路產路權。
(3)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的實施。負責城市公共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旅客運輸、貨物(含危險品)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維修、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市場行業管理。
(4)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協調公路重點工程建設。
(5)負責渡口、公路運輸、城鄉公共交通企業、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交通動員保障等工作。
(6)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公路行業科技、教育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點科技項目研究。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工作。
(7)負責農村公共交通和農村客運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部門預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括交通運輸局機關及非獨立核算單位交通運輸局渡口。共有編制人數23人,其中:行政編制10人、全額事業編制12人,工勤編制1人。實有人數45人,其中:在職人數20人,包括行政人員11人、事業編制人員9人;退休人員22人(含渡口4人);遺屬3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0年市交通運輸局收入預算總額為300.19萬元,較上年預算增長0.3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00.19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市交通運輸局支出預算總額為300.19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支出。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17.1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2.35%,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84.76萬元、商品服務支出22.9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5萬元;項目支出8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7.65%。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交通運輸支出238.1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79.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4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1.14%;衛生健康支出13.7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6%;住房保障支出14.7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92%。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市交通運輸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00.19萬元,較上年增長0.3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0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22.93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1.16萬元,下降4.82%。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61.7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61.7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1 個,涉及資金203.2 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 1 個,涉及資金 203.2萬元。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市交通運輸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6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公務接待費1.6萬元,比上年減少0.16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預算標準下降。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第三部分 樟樹市交通運輸局2020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六、交通運輸支出:主要反應用于交通運輸類行政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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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